广州日报:事业“改制”三问

02.07.2014  13:23

  ●能否打破“铁饭碗”?  ●养老金欠账谁来补?●公费医疗会否取消?  新华社广州电  (记者欧甸丘、田建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逾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手中的“铁饭碗”,将开启“瓷饭碗”的蜕变。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6月30日在解读条例时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作为首批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广东,改革动向备受关注。如何顺利突破利益藩篱打破“铁饭碗”?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医疗待遇会否降低?

  铁饭碗“怪象”  不招临时工

  大门塌了都没人管

  在广东某市的一家事业单位,公开的年度预算表显示,总编制人数170人,工资福利支出约1700万元;编制外聘请“临时工”的预算支出费一年达1300万元,是正式职工总待遇的76%,意味着临时工的人数几乎和正式工相差无几。

  领导刘先生说:“一个处室,一正四副5个主任,其中3个副主任长期看不到上班的影子,有的还在外面揽私活。不招临时工,大门塌了都没人管。

  看病、拿药  不出一分钱

  部分地区的公费医疗支出费用居高不下。广州市人社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显示,2012年广州市直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开销金额超过14亿元,其中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开销高达10.05亿元。而同期城镇居民医保开销为2.34亿元。

  焦点一:岗位“终身制”是否会终结?

  条例将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瓷饭碗”还可能变成“没饭碗”。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必须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广东打破岗位终身制的改革早就起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从2010年元旦开始,广东6万多个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同时175万“事业人员”转成“合同用人”,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事业单位是直接生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组织,人员“终身制”导致岗位固化,工作效率低下,“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体制极大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提供。

  在广东某市的一家事业单位,公开的年度预算表显示,总编制人数170人,工资福利支出约1700万元;编制外聘请“临时工”的预算支出费一年达1300万元,是正式职工总待遇的76%,意味着临时工的人数几乎和正式工相差无几。

  在该事业单位工作的一位领导刘先生说:“一个处室,一正四副5个主任,其中3个副主任长期看不到上班的影子,有的还在外面揽私活。不招临时工,大门塌了都没人管。这几个看不见的主任都是有‘关系’的,辞不掉,也不敢辞。

  焦点二:养老金会多还是会少?

  广东一家事业单位领导张欣然告诉记者:“工作12年,从未交过养老保险,如果不补缴,会影响退休待遇;如果补缴,钱谁来出?职工是肯定不愿意出的,单位也承受不了,财政不兜底,谁也不敢改。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退休待遇能否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根据2006年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国际惯例显示,养老金替代率为60%~70%,方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财政部科研所专家测算,《方案》中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几乎别无二致,养老金水平下降难以避免,养老金替代率可能要从80%~90%下降到50%左右。

  记者了解到,有的试点省份参加改革的单位心存疑虑,部分非试点省份事业单位人员预期黯淡。张欣然说:“改革需要付出成本,但改革的成本不应该全部推给事业单位。任何改革,如果没有良好的预期,如果感到福利水平是‘绝对’的下降,那么势必会增加改革阻力。

  焦点三: 看病花费是否增加?

  一直以来,社会公众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应该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并轨后看病负担会不会加重?

  自1998年开始,公费医疗改革延宕16年仍未全面完成,部分省区市至今未取消公费医疗。步履蹒跚的马拉松式改革背后,“拖一天是一天”“守住蛋糕”的既得利益保卫心态是拖延公费医疗改革的绊脚石。

  而部分地区的公费医疗支出费用居高不下。广州市人社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显示,2012年广州市直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开销金额超过14亿元,其中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开销高达10.05亿元。而同期城镇居民医保开销为2.34亿元。

  广东某市一家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张女士说,其所在单位的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至今仍享受公费医疗,看病、拿药不用出一分钱,家人还能搭“顺风车”报销。而和她一样的一些合同制员工,买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跟公费医疗没法比。

  此次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否意味着未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褪去比照公务员的特殊身份标签?分析人士指出,即便一些地方通过制度设立将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医保,也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

  记者发现,一些地方在取消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时,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由地方财政为“补充医保”埋单,个人自负超过一定额度后,多出来的钱可以得到“补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

  “实际上,这是把公费医疗改革后已缩小的不公平差距又变相拉大了。取消公费医疗要警惕一些地方‘借尸还魂’式医保改革。”一位长期研究社保问题的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