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办法》发布

12.01.2016  15:47

  广州日报讯  (记者叶卡斯)《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此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修改完善,将于近日公布,记者昨天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空港经济区将争取在今年出台规划。  《办法》明确了管委会的管理权限。根据规定,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重点开发区域内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负责整体规划、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行政审批、财税管理、项目筹建和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园区建设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办法》还明确规定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原下放、委托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在重点开发区域内,统一收归管委会行使。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委托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将相应的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一并委托管委会行使。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表示,考虑到属地区政府已在重点开发区域内进行了部分基础设施投入,也将承担部分社会管理事务。因此,《办法》明确重点开发区域内新增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收储成本后,按5∶5的比例由管委会与属地区人民政府分成,属区存量的由原收储的区人民政府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