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旧楼装电梯 低层户点算

04.09.2014  20:54


   广州日报8月30日A6版讯 (记者 黎蘅) 昨日,广州市人大举办主题为“旧楼加装电梯大家谈”的羊城论坛。这个热门话题吸引了众多市民参加,现场争论激烈,赞成的市民和反对的市民各执一词,主持人讲话数度被打断。对于旧楼加装电梯这个问题,昨日市民们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达到 2/3 业主同意即可申报加装电梯”这一规定合不合法,低层住户的利益受损如何补偿等问题上。

  据悉,目前全广州没有电梯的高层建筑大概有5万多栋,其中已经向广州市规划局申报加装电梯的楼宇一共有1500多栋,通过了审批的有1300多栋,通过率为88%。

 

市民抢麦表达:老人离世了 电梯还没装

 

  昨日的羊城论坛,可以说是有史以来争论最激烈的一次。上午8时30分,距离论坛开始还有近半小时,可设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一楼大堂的活动现场已经几乎被坐满,主办方不断在后排增加座位。举目看去,占据前排显眼位置的几乎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家。

  论坛开始后,每次主持人邀请观众发言的话音刚落,现场的手就齐刷刷举起一片。有些老人发言太长,台下“超时了、超时了”的催促声就纷纷响起。几位市民还差点因为“抢麦”而发生了冲突,主持人不得不数度提醒现场观众,要遵守发言的秩序。

  “我们那栋楼,讨论都好几年了,至今还是因为低层住户不同意而遥遥无期,眼看着住在高层的好几位老人家都相继离世,我觉得好心酸。”陈伯家住天河区,他的话引来了现场一片共鸣。“是啊,谁都会有老的一天,年纪大了,上下楼梯非常困难,如今,加装电梯这件事都已成为我们这些老人活在世上最大的梦想了。”来自海珠区的周姨深有同感。

  对于加装电梯该由谁牵头,大家也有争议。有人认为这是涉及数十万老人的民生问题,应该由政府牵头;但也有人认为,这属于居民自治的范畴,政府不应插手。对此,有人大代表建议,旧楼加装电梯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尤其是老人家的出行问题,无论赞成方还是反对方,都有道理。建议由街道等基层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居民协商解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

 

焦点一:大多数业主同意就能加装合法?

 

  然而,反对加装电梯的人也有理由。陈阿姨家住天河,“我是低层住户,我认为2012年出台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达到 2/3 业主同意即可申报加装电梯’的规定是违反《物权法》的,凭什么大多数人同意,我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陈阿姨似乎道出了现场“反对方”的心声,她的话赢得了一阵掌声。

  对于《办法》中的这一点,来自 华南理工大学 的费彦副教授认为,部分市民对这个“2/3同意”的理解有偏差,正确的理解是“加装电梯如果涉及楼宇的加建部分及共有面积部分,确实是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即满足两个‘2/3’就可申报。但如果涉及的是业主专有的部分,例如别人家里的一面墙,那就必须是业主100%同意才能申报。

  与此同时,来自法制办的负责人也回应说,2012年制定的这个《办法》并非法律条文,只是政府为了帮助市民解决旧楼加装电梯问题而出台的一个指引,并非市政府的强制性文件。而《办法》中的两个“三分之二”原则和“专有部分”提法,均源自《物权法》,其中,“专有部分”是指业主享有专有权的部分。

 

焦点二:低层住户的补偿怎算才合理?

 

  近日,由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将进入专家论证环节。旧楼加装电梯的费用如何分摊?低层住户的损失如何补偿?这本厚厚的参考标准中,7~10层楼高的老楼都可以找到对应的出资分摊标准。

  在昨日的羊城论坛上,大多数赞成旧楼加装电梯的市民表示,愿意出钱对利益确实受到损害的低层住户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受损的程度如何界定、补偿的标准怎么设置,目前还没有明确合理的标准。

  对于社科院制定的标准,现场观众意见最大的地方在于它是用电梯安装成本再乘以一定的系数算出来的。“也就是它计算的基数是电梯安装的成本。那如果安装电梯的成本很低,低层住户获得的补偿就会很少。”家住广州大道的陈先生认为,高层住户在加装电梯后的升值获利远大于给低层户的补偿,这对低层住户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