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破解地方保护主义

10.07.2014  09:52


   广州日报7月10日A2版讯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说,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非常好,这主要可以解决法院“部门分隔”、“条块分隔”的问题,也可以解决地方保护的问题。

  他举行政案件为例,比如一个人去告县政府,这个案件就由当地法院审理。因为法院的人财物都是由地方政府来解决的,很可能有的法院就不好判这样的案子。如果提级管辖或跨行政区划管辖,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巡回法庭制度,徐松林说,这也是法学界呼吁了很多年的制度。比如一些涉及河流污染的案件,由于一条河流往往跨越很多省,任何一个省的法院都不好审理。假如由最高法院派出巡回法庭,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在上述改革措施中,两次提到与环境有关的制度。徐松林说,法院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是从司法上加大了对环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