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账外账瞒报九成收入

18.05.2016  17:11
      (《广州日报》2016.5.18)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成功查处一起特大逃税案。涉案企业广州市C混凝土公司、Z混凝土公司采取账外经营方式,隐瞒收入达8.8亿元。广州市国税局依法对两家企业做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1.59亿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入库税款2400多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1份警方协查函 

  牵出两逃税企业 

  广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查办增城区某犯罪团伙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广州市C公司、Z公司存在巨额逃税嫌疑,遂按照税警协作工作机制,向广州市国税局东区稽查局发函,请税务机关对两公司税收情况予以协查。 

  广州市国税局接到协查函后,迅速调取两家公司的涉税信息等相关资料,检查人员了解到,  C公司和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是在增城区新塘镇注册,企业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搅拌混凝土,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李某等人于2010年3月通过股权变动的方式,取得了两企业的经营控制权。 

  东区稽查局分析发现,C公司和Z公司都是以生产混凝土为主业,从经营链条上看,其上游企业为水泥、沙石和添加剂等原料供应商,个体户居多,经营中不提供发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产品主要提供给进行道路施工、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施工队,对方不需要卖方提供发票,两家企业具有账外经营的条件和空间。 

  检查人员还发现,两家企业的申报情况与其实际经营情况差异较大,分析发现两家企业存在重大逃税嫌疑,东区稽查局决定立即立案稽查。东区稽查局抽调13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税务稽查专案小组。 

  税警联合专案组对两企业实施突击检查。检查人员仔细对Z公司和C公司的送货单、凭证和账册中的数据进行分类、筛选、统计和核对。专案组人员还对两家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下游供货施工工地逐一实施外围调查,成功获取了关键证据。 

  申报纳税收入 

  只占总收入10% 

  C公司Z公司通过账外账方式隐瞒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两家企业委托记账公司代理其做账业务,但仅对少量业务正常纳税申报,营造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的假象。私底下,两家企业另行设立财务核算办公场所,聘请财务核算人员另行设立账目,建立“业务联系—数据核实—收取货款—账务处理”的整套业务核算流程,采用未向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户和私人账户收取货款,以达到瞒报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 

  此外,两家企业利用黑社会手段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各项违法行为也陆续被查实。 

  东区稽查局经核查确认,C公司和Z公司通过账外经营方式共隐瞒销售收入合计金额达8.8亿元,已申报纳税的收入只占其总收入的10%左右。广州市国税局依法对C公司作出补缴税款1873.3万元,加收滞纳金464.8万元,罚款1720.5万元的处罚决定。对Z公司作出补缴税款5250.8万元,加收滞纳金1696.2万元,罚款4903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入库税款2400多万元,并以涉嫌逃税罪将两家企业移送至公安机关查处。 

  经过审理,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李某等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逃税罪等,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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