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明星检察官”状告广州市律师协会

25.07.20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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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检察官”杨斌辞职后想转行做律师

  因为N张“无罪证明”未能按要求办理市律协没有为她办理律师实习登记

  文/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10年前,杨斌因一份为溺婴母亲周模英求情的公诉词“走红”。不久前,被称为广州“明星检察官”的她辞职离开工作23年的检察系统。如今,杨斌却在再就业过程中遭遇办证难题,一张“无罪证明”让她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饱尝挫败感, 因为未提交14周岁以来的“无罪证明”,广州市律师协会迟迟没为她办理律师实习登记。杨斌认为,公民无自证义务,“无罪证明”应改由申请者本人出具无罪承诺书即可。为此,她将广州市律师协会告上法院。

  转行做律师遭遇办证难

  今年3月,杨斌从广州市检察院辞职后,转行在律所工作。今年4月底,她通过律所向广州市律师协会递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材料后,至今快3个月了,市律协却未为她办理律师实习登记。

  杨斌称,在市律协关于实习律师需要开具的15个材料项目中,有一条“无刑事处罚证明”,这份证明被特别交代要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今年4月底,杨斌将黄花岗派出所开具的22岁以来的无罪证明交给市律协,却被告知存在不能审批风险,因为杨斌提交的无罪证明没有出具自14周岁至今的情况。

  几日后,市律协再次发出《补充材料告知书》,要求杨斌补充无罪证明。之后,杨斌前往市律协询问被要求出具自14周岁至今无罪证明的法律依据。对此,市律协向杨斌出具了《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实习登记需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杨斌认为,她已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罪证明,且大学顺利毕业在检察机关工作23年的事实也足以证明她不曾犯罪,现有材料完备,完全符合要求,但市律协坚持要求她提供自14周岁以来的无罪证明,一直拖延至今没为她作出实习登记,这是给实习人员增设额外的行政许可条件。

  法院接收相关起诉材料

  交涉无果,杨斌决定起诉市律协。昨日她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当场接收了相关起诉材料,立案工作人员回复将在7日内通知她是否立案。起诉状显示,杨斌要求判令市律协对她的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限期作出实习登记。

  杨斌称,起诉不仅是为了律师实习资格证,最重要的是希望推动两件事,一是在律师申请执业时,以申请人出具的无罪证明承诺书代替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罪证明。因为公民无自证义务,只需宣誓承诺,查证义务在权力机关。二是规范公安机关的无罪证明内容。据她了解,公安已基本实现了全国户籍联网,只要上网一查,就能查到申请人有没有犯罪记录,但申请人却要为了证明劳神费力甚至跑断腿。

  市律协称未收到起诉材料

  对于杨斌起诉市律协一事,记者昨日联系到市律协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还不了解此事,目前市律协也还没有收到任何相关起诉材料,此事也还未进入司法程序。

  为什么没有给杨斌办理律师职业人员实习登记?是不是因为无罪证明?该工作人员称,因为是其他工作人员经办,具体细节不是很清楚,但如果杨斌有提交相关申请的话,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和流程办理。如果此事确定进入司法程序,是是非非需要经过调查,现在也不方便多说。

  悬赏

  大家来算算她需要办几次“无罪证明”?

  有一道复杂的算数题,或者说脑筋急转弯。小编琢磨了半天也没闹得太清楚。特悬赏请教,如果算对了,小编给您点个赞。问题是这样的:

  今年3月,杨斌从广州市检察院辞职后,转行在律所工作。然而,今年4月底,她通过律所向广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递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材料后,至今快3个月了,市律协却没有为她办理律师实习登记。

  这都源于一张“无罪证明”。杨斌称,在市律协关于实习律师需要开具的15个材料项目中,有一条“无刑事处罚证明”,这份证明被特别交代要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今年4月初,杨斌到黄花岗派出所办理“无刑事处罚证明”,但对方只能为她开具户口迁来广州以后的无罪证明。“那我得跑多少个地方才能把证明办全?”因为杨斌从14岁开始至今,户籍从老家湖南到广州先后转了5次,14岁到18岁,她的户口在老家湘潭;18岁到22岁,户口迁到重庆大学;22岁到34岁户口转到广州市花都区。后来1年,户口还落在广州市检察院的集体户口上。35岁至今,她的户口才迁到目前的黄花岗派出所。

  那么问题来了,亲,您给算算,她得办多少份“无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