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曝光前三季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 三次可扣证十次将扣车
人民网广州10月30日电 (林龙勇 穗交宣) 本网30日从广州交警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即1月至9月,广州市100次或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型货车达10辆,3次或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型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分别为35辆、74辆、32辆,2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型公交客运车辆、校车分别为4辆和3辆。
据了解,在今年前三季度广州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情况中,大型旅游客运车辆3次或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最多的公司为广州森和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4辆、广东省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6辆、广州溢丰客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6辆、广州市中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辆。
大型公路客运车辆3次或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最多的公司为广州市陆运有限公司7辆、广州市安飞运输有限公司6辆、广东运通客运有限公司5辆、广东华锐晨熙客货运输有限公司4辆。
危化品运输车辆3次或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最多的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广东分公司6辆、广州市华驰危险品货运有限公司3辆。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机动车在广州发生的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特指罚款金额为200(含)元以下、一次性记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可在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及市中心区车辆管理所办理,还可选择网上车管所、好易缴费终端、邮政服务点、广州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办理。
广州交警部门提醒公众注意:在广州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发生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含)的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仍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附:广州交警曝光的2015年前三季度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企业车辆情况
100次或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型货车(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