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出炉

07.06.2022  09:44

广州期货交易所6月6日发布公告,《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等12项业务规则经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12项业务规则分别是《广州期货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开展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根据新发布的业务规则,期货及期权交易每周设5个交易日(遇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一个交易日分为夜盘和日盘交易时段,夜盘交易设一个夜盘交易小节,具体交易时间由交易所另行通知;日盘交易分三个交易小节,分别为第一节9:00-10:15、第二节10:30-11:30和第三节13:30-15:00。开展夜盘交易的品种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个人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交易所按品种实行做市商资格管理。申请做市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7个条件: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健全的做市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技术系统;具有交易所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经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则指出,交易所根据申请品种数量和市场情况,可以相应提高最低净资产数额。

广州期货交易所2021年4月19日在广州揭牌成立,是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五家期货交易所。广期所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是国内首家混合所有制交易所。设立广期所,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绿色发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