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查扣涉黑恶资产逾10亿元
广州海珠警方捣毁一特大“套路贷”涉黑团伙,图为相关涉案嫌疑人。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19年1月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0个,打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价值约10.6亿元人民币,九类涉恶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4.72%;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较去年同期上升15.39%。
据悉,今年广州警方将根据黑恶势力犯罪发展变化的新动向,加强对新型黑恶犯罪问题的研判和打击,同时将向深挖“隐形”黑恶势力延伸,从根源上将其铲除。
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较去年同期上升15.39%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谢旭彪介绍,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1个,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价值约5.1亿元人民币;全市涉黑恶警情案件实现“一降三升”(涉黑恶警情同比下降8.8%,九类涉恶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48.8%,刑拘九类涉恶案件嫌疑人同比上升46.4%,逮捕九类涉恶案件嫌疑人同比上升52.8%);通过强力扫黑除恶,带动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7.5%,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3.2%,入室盗窃案同比下降46.9%,“两抢”案件同比下降62.9%,年内出现多日“两抢”零发案。
2019年1月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0个,打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价值约10.6亿元人民币,九类涉恶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4.72%;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较去年同期上升15.39%。
谢旭彪表示,与去年涉黑恶犯罪多为传统案件相比,今年的特点是多为新型犯罪,比如涉套路贷、涉环保、涉网络等方面的黑恶犯罪,警方将根据广州市黑恶势力犯罪发展变化的新动向、新趋势,充分运用“智慧新侦查”手段,加强对新型黑恶犯罪问题的研判和打击,同时将向深挖“隐形”黑恶势力延伸,从根源上将其铲除。
案例一
借款16万“滚”成95万
被迫过户房产还“套路贷”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通报,广州海珠警方于今年1月捣毁一个特大“套路贷”涉黑团伙,侦破该团伙涉嫌“套路贷”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涉黑恶案件多宗,查封、冻结及扣押该团伙涉案总资产1.058亿元。
2018年11月,海珠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梁先生报警称,其在2016年期间向“广州市银X公司”借款16万元。随后两年内,梁先生因无法偿还贷款及不断产生的高额利息,被多次暴力催收,并被该公司强迫以“转单平账”方式,再向另外两家公司先后贷款“平贷”。
截至2018年8月,梁先生需要向三家公司偿还的贷款及利息累计高达95万元。无奈之下,他被迫将名下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公司指定人员,才还清债务。
专案组调查后发现,这三家公司对外均称提供业务咨询和小额贷款,但实际上却是借民间借贷之名,巧立违约金、滞纳金等名目,欺骗事主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手段导致事主违约,短时间内产生巨额欠款,无法偿还。
为迫使事主偿还款,公司催收人员往往以殴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以及淋红油、淋粪水、堵锁眼、撒冥币等各种暴力手段相加。
渐渐地,一个以陈某荣、陈某辉、林某民为首的“套路贷”涉黑恶团伙出现在专案组视野中。
2019年1月3日,海珠警方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联合多个部门在广州、佛山、深圳三地同步实施抓捕,将以陈某荣、陈某辉、林某民为首的团伙成员悉数抓获。行动中,警方查获涉案电脑、银行卡以及各类借款合同、借据、房产证复印件等一批;查封涉案房产33套;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00多个。查封、冻结及扣押涉案资产总计达1.058亿元。
案例二
勾结村干部非法垄断工程 收买公职人员通风报信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通报:2019年1月3日,南沙警方采取行动、同步收网,摧毁一个以张某威为首,盘踞在南沙区黄阁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垄断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团伙成员发家之际,与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类似,采用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2016年,张某威团伙开始侵入建筑工程领域,并继续使用暴力手段威吓、打击对手,以此来达到获取工程项目,并与个别村干部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垄断了大井村一带河淤清理等工程。同时,张某威团伙通过强迫交易、霸占农田等手段在黄阁镇的石场、鱼塘非法倾倒淤泥,获取巨额不法利益;通过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勾结村干部等手段非法获取工程项目;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收买公职人员为其通风报信、隐匿罪行。
经连续侦查、审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6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依法逮捕18人,以开设赌场罪依法逮捕2人,合计查封涉案资产1270余万元,查封无证经营工地5处,挽回国家损失近千万元。
经扩线侦查,又打掉一个以黄阁镇大井村村长张某发为首的把持基层政权的涉恶团伙,共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人,以寻衅滋事罪依法逮捕9人,取保候审4人。
案例三
“种房子”博取征地拆迁补偿 3天建起1栋违建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会通报:2018年下半年以来,黄埔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掌握到黄埔区新龙镇地区存在着一个涉黑恶团伙。经查,该团伙成员主要以黄埔区新龙镇大坦村人为主,不少成员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以及吸毒史。团伙头目吴某彬曾担任新龙镇大坦村村长、副村长,曾因妨害公务、诈骗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查,吴某彬侵占大坦村集体土地,非法抢建了违法建筑19栋,博取征地拆迁补偿,供其及其亲属居住使用;慑于吴某彬的影响,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称这种行为是“种房子”。吴某彬为了抢“种”违建,大多在节假日抢建,1天到3天就建1栋房子,大多不具备居住条件。
该涉黑恶团伙为了达到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配备了枪支、弓弩等作案工具,以阻挠施工、威胁恐吓等手段,争抢工程,严重影响当地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
2019年2月22日,黄埔警方等部门开展行动,打掉了以吴某彬为首的涉黑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其核心骨干成员全部落网;缴获枪支、子弹、弓弩等一批作案工具,依法冻结团伙成员名下车辆17辆、违法建筑19栋、商品房4套、公司企业18间等非法资产一批,涉案资金达5500余万元,初步侦破该团伙涉及的刑事案件达20多宗。目前,该团伙26名核心骨干成员全部以涉黑恶犯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软暴力”也是违法犯罪
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等滋扰行为将被惩处
警方同时发现,在涉黑恶犯罪中存在不少“软暴力”的行为。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1.什么是“软暴力”?两个“足以”来定义: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2.有些“软暴力”后果甚至超过传统暴力犯罪!
“软暴力”的叫法越来越多,不法分子、特别是一些涉黑恶势力成员用这种手法也越来越多。比如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
从表现形式上看,“软暴力”与暴力明显不同,但其危害后果却与传统暴力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后果超过了传统暴力犯罪。
3.注意!这些都是“软暴力”:
(1)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2)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3)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4)其他符合意见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注意: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信工具实施,符合意见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途径
广州警方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举报广州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其背后“保护伞”的线索。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实地举报:广州市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
(二)信件举报:广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30号,邮编:510030)。
(三)电话举报:020-110。
(四)网络举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文、图/广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公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