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每年无偿献血近40万人次
大洋网讯 出生、怀孕、意外、疾病,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跟血液打交道。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正式实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实现了从有偿献血、义务献血到完全自愿无偿献血的根本转变,无偿献血人次持续增长。
如今,《献血法》的施行已经来到第21个年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市以一份漂亮的“成绩单”,献礼新中国!去年,广州继续实现了年度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年采供血量位居全国城市第2位,千人口献血率达25.9%。,居全国首位。
以爱心、自愿原则为出发点,血液的质量与安全能得到最大保障,这部关系到所有人的法律,无形之中一直在保护着你我他。
《献血法》施行
让临床输血安全有了更可靠保证
《献血法》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献血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指公民自愿、无报酬地提供自身血液的行为。我国的献血制度经历了从有偿献血到公民义务献血,进而又快速发展为自愿无偿献血。临床输血安全从此有了更加可靠的保证。
要保障血液的安全,首先提供血液的献血者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因此,对血液来源、采血环境、化验检测、血液加工设备、冷藏与运输装备、合理的临床用血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进行质量监控。这应是法律赋予输血机构和输血医务工作者的职责。
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无偿献血人次和采血量连续20年增长,无偿献血人次从1998年约30万,上升到2018年近1500万;采血量从1998年不足500万单位,提高到2018年的2500余万单位,增长超过4倍。
献血数据亮眼
21年来,广州年献血人次涨数十倍
“我市每年的无偿献血人次,从1998年不足1万人次,到现在每年近40万人次,在这个过程中有这么巨大的变化,主要得益于广州市民的爱心。”广州血液中心党委书记付涌水在此前的公开采访中表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同时,是无偿献血者奉献精神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是无偿献血者推动广州医疗事业的发展。
2018年4月1日开始,根据国家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取消互助献血。为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广州血液中心从多个方面制定并实施一系列保障用血的措施,加强了对集体献血的招募,并改变集体献血时间安排,从而为我市的临床用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据统计,去年广州全年无偿献血37.73万人次,其中献全血33.7万人次,献血量53.11万个单位;机采成分血4.03万人次、6.95万个治疗单位。临床供应红细胞50.76万个单位,机采血小板6.95万个治疗单位,与2017年同比基本持平,基本保障了广州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确保了血液安全,继续实现了年度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
这一系列亮眼的献血数据,支撑起广州作为医疗资源丰富地区承担的输血压力,是市民为了人道主义和他人的生命,勇敢地投入到无偿献血队伍的最大表现。目前,广州血液中心已在各中心城区设置18个全血献血点和6个机采成分血献血点,为市民的献血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保障用血安全
广州率先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6年全球血液安全与供应报告》显示,中国血液安全供应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一是无偿献血比率持续攀升,实现了全球罕见的近20年连续增长。我国无偿献血人次数和采血量位居全球首位;自愿无偿献血比率达到96.3%,超过高收入国家95%的平均水平。二是血液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全球仅有24%的国家开展了血液核酸检测,我国是其中之一。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血液安全与供应报告》指出,中国在无偿献血总量、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血液质量安全水平、血液报废率、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等方面,血液安全供应水平位居全球前列。
安全是血液管理和使用的底线和生命线。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血站质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已建立高危献血人员屏蔽制度和血液的冷链管理制度,每年还要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核查。2015年以来,血液核酸检测实现了全覆盖,有效缩短了病毒的窗口期,进一步提升了我国血液管理的安全水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8个省成立了省级的临床用血质控中心,并把医疗用血作为医疗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通过不断推广临床合理用血的理念和经验,患者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有效减少,保障了患者的用血安全。
2010年起,广州血液中心作为第一批试点之一,在全国率先使用核酸试剂检测血液,每年投入金额超过2000万元。核酸检测的全覆盖,提升了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实现血液安全全覆盖。
1、窗口期是什么?
医学上把感染病原开始至检测到其存在的这段时间称为病毒潜伏“窗口期”。如艾滋病有20多天的“窗口期”。供血者若感染艾滋病不到20天,在血液中检测不到抗体成分,但其血液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让受血者被感染。“窗口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核酸检测可以使“窗口期”大大缩短,但不能完全避免。
2、核酸检测作用多大?
对乙肝病毒检出可提前到20天(未采用前需45天),丙肝病毒可提前到10余天(未采用前需70天),艾滋病毒可提前到10天(未采用前需22天)。
解读新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此处带来部分市民关注的重点解读。
问: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什么特点?
答:1998年版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以来,对全省的无偿献血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快速发展,无偿献血量稳步上升,年度和累计献血量均高居全国第一,为全省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无偿献血工作在发展中也遇到了瓶颈,无偿献血量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医疗用血需求,一些制度性的问题需要解决。
修改后的《办法》体现了这些特点:明确了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强化了采供血机构建设与运行的保障;更加明确了对献血者的权益保护;修改了无偿献血后免费用血标准;用血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
问:献血者无偿献血后有什么权益?
答:献血者无偿献血后应该受到社会尊重、政府表扬和奖励,同时,在用血方面,本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有优先用血和减、免用血费用的权益。
问:在省内不同城市(地区)的无偿献血量能否累计?
答:可以累计。新《办法》规定,献血者全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献血量可以累计,即在省内不同城市(地区)的无偿献血量可以累计。
问:献血者献血年龄有何规定?
答:根据《献血法》及相关规定: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对既往已有献血经历,且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信息时报记者廖温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