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毒保姆杀死七旬雇主一审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不上诉

04.05.2016  16:14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州保姆何天带毒杀七旬雇主一案,今天(5月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46岁的何天带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天带当庭表示不上诉。此前检方指出,何天带在当保姆期间,还涉嫌制造另外9宗故意杀人案件,其中7宗案中雇主死亡,但由于死者家属没发现、尸体已火化,导致缺乏关键证据,“但并不代表被告人没有犯案嫌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13日,被告人何天带受雇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流中心村八巷六号家中照顾被害人何艳珠。12月16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何天带为了能快点拿到工钱,用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农药“敌敌畏”等勾兑在肉汤里,用两支不同型号的针筒吸满肉汤后,将剩下的肉汤诱骗被害人喝下。随后趁被害人昏睡之际,将针筒内的肉汤分别注射到被害人的臀部和腹部。在发现被害人还有呼吸时,被告人何天带又用自带的尼龙绳勒住被害人的脖子,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何艳珠系被他人勒颈致窒息性合并口服、腹腔及臀部注射敌敌畏致中毒死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予以确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天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何天带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以严惩。

宣判后,被告人何天带当庭表示不上诉。

何天带1970年出生,是广东省乐昌市坪石镇人,小学文化程度,住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曾因盗窃罪被判过刑。

公诉人在2015年12月23日的开庭中表示,根据公安侦查,何天带在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利用做保姆的便利以及类似手法,还犯有另外9单故意杀人案,其中7单造成被害人死亡。因为各种原因,被害人的家属均没有发现可疑情况,没有进行报案处理,尸体也已经处理掉,因而无法进行鉴定。公诉人说,这9单“因为缺乏关键证据,在检察机关指控时没有认定,但并不代表被告人没有犯案嫌疑”,何天带在接受公安机关审讯时,一直稳定地供述这9单犯罪事实,因此建议量刑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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