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继续稳居全国前列
27.11.2018 22:4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广州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全国最高
广州市“行政决策”一级指标排名全国第1。广州市通过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很好地解决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难以准确识别的问题,出台系列配套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率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年度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依照规定程序制定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探索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实现了全流程公开化、规范化管理。
二、广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优势明显
广州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级指标排名全国第二。广州市率先出台的《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奠定了新时代广州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制度基础和法规保障,率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统一编号制度,规范性文件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完备,明确了62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建成“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文检索系统”,统一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设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完善法律顾问评价体系,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大信访案件上的咨询和把关作用。
三、广州监督与问责工作较为扎实
广州市“监督与问责”一级指标排名全国第三。广州市成立广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了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有力协调,按年度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市、区、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自主公示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定期听取和审查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公布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报告,推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此外,率先集中公开全市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普遍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运行“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精细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7.11.201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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