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流溪河岸线保护区禁止一切开发

30.05.2014  10:44

  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1998年起施行的《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该《条例》是广州市首部流域综合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据了解,该《条例》明确规定,在流溪河流域岸线的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开发利用行为。

  其中,《条例》明确规定,“在岸线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开发利用行为;在岸线保留区内,在规划期内禁止一切开发利用行为。”(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