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警方依法处置一宗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29.10.2014 21:44
本文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
经调查,违法人员林某(男,36岁,广东饶平人)等人因其购买的某品牌汽车有质量问题,为制造社会影响,引起公众关注,于10月26日纠集39台同品牌的车主,驾驶张贴标语的车辆,在本市黄村附近聚集,打出横额呼叫口号,随后排成车龙集体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行驶,沿广园东路经禺东西路,广州大道,在客村立交转入新港东路,行车历时一个多小时,致使多段道路车辆阻滞。因林某等人的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海珠警方依法对林某等7名组织者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陈某等33名参与者处以警告处罚。
海珠警方重申:市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循法律途径采取合法的方式,切莫触犯法律法规的规定。警方表示,广州是法治城市,凡危害公共安全或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本文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
29.10.201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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