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新政实施 就医确认手续可医院直接办

04.10.2015  10:51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育津贴、医疗待遇都有了变化。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育津贴、医疗待遇都有了变化。执行三天,南方日报记者汇总广州参保人在就医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向广州市医保局获得权威解答。

  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广州市参保人,今后生育保险就医凭证改为直接去定点医院,无需再跑医保局。

   变化1

  计生津贴改由用人单位发

  《办法》之所谓备受关注,在于其执行后,广州的生育保险待遇将由5项减少为2项,取消了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等,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无痛分娩”等特殊医疗服务。另外,假期问题得到明确:男方看护假、女方计生假仍然照放,但工资待遇改由用人单位发放,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同时,《办法》扩大了享受人员的范围,新增三类人群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一是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广州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职工;三是在广州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者。

  《办法》明确了在广州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变化2

  就医凭证直接去医院办

  以往,办理就医确认需要到医保局等经办机构办理,或通过单位办理,而自10月1日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产检及分娩或者计划内终止妊娠,可直接在其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由医院直接通过系统申办。

  医保经办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由医院为参保人打印《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下称《确认回执》)并贴上参保人本人照片,同时盖上医院业务章。《确认回执》就是生育就医的凭证,参保人无需再专程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但是在异地产检(或)分娩的,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就医确认办理还是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另外,需变更生育保险选定医院的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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