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科、女子医院命名违规 6年仍未纠正

23.12.2014  16:58

  【21CN聚投诉 报道】继11月26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承认广州男科医院命名违规后,12月11日,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也在给21CN聚投诉的复函中承认,广州女子医院命名违规,并回应将予以纠正。对于此前迟迟未作纠正的原因及归责,市卫生局和区卫生局各有说法。

  医疗机构命名不规范,会对患者带来严重的误导。早在2008年,原卫生部已发布《关于男子等词语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批复》(卫医函[2008] 231号)。2009年,原卫生部发布《关于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09]80号)。原卫生部多次批复要求,不得使用女子、男科等词语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

  11月6日,广州市卫生局书面回复21CN聚投诉:广州市卫生局已于2012年印发通知,要求各区梳理纠正。至于广州男科医院、广州女子医院的具体问题,市卫生局称,不是其登记管理的,要求21CN聚投诉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医院所属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咨询。(21CN聚投诉注:复函中《关于男子等词语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批复》(卫医函[2009] 331号),经查,此文件编号有误,应为“卫医函[2008] 231号”,发文日期为2008年5月30日)

  

 

  广州市卫生局称广州男科医院和广州女子医院不是其登记管理的说法,遭到两区卫生局的否认。

  11月26日,越秀区卫生局在复函中,道出了广州男科医院登记管理的细节:广州男科医院于2007年5月15日由广州市卫生局同意设置,2007年9月13日登记注册,2011年7月27日移交至越秀区卫生局管理。

  随后,荔湾区卫生局亦在复函中表示:广州女子医院2006年由广州市卫生局同意设置,2007年2月登记注册,2011年7月移交至荔湾区卫生局管理。

  两区卫生局均表示:“从设置到移交管理之前,该医疗机构一直由广州市卫生局进行管理,其间市局并未对其命名不规范问题进行纠正。

  

 

  

 

  从原卫生部2008年的批复文件(《关于男子等词语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批复》(卫医函[2008] 231号),发布于2008年5月30日)算起,广州男科医院、广州女子医院命名违规长达6年。

  至于移交后为何未对名称进行纠正,两区卫生局的答复如出一辙:2012年收到广州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的通知》后,于2012年9月已发文要求该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但由于医院未办理相关手续,故尚未对其名称进行纠正。

  最后,越秀区卫生局、荔湾卫生局表示,将按相关规定对广州男科医院、广州女子医院的命名违规问题进行纠正。但未给出具体时间表。

  微博名人、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在新浪微博回应21CN聚投诉称:“是要纠正的!年审的时候就应该纠正。

  问题来了:6年年审,对于广州男科医院、广州女子医院的命名违规,广州市两级卫生部门为何都没有纠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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