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委称通奸是错位的感情:官员贪腐催化剂
市纪委表示李俊夫被查系中央巡视组交办,并对“通奸”一词进行解读——
昨日,广州市纪委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李俊夫一案的案件和线索都是由中央巡视组交办,目前正在查处中。同时,梅河清还对于近期高频出现的“通奸”一词进行了解读,直言以通奸为代表的“错位的感情”是不少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催化剂,是案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梅河清回应李俊夫案相关问题
7月4日,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通报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李俊夫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至此,李俊夫成为万庆良被带走后,广州市首位被纪委带走调查的局级官员。
昨日,有记者就相关传言向梅河清核实,其表示,李俊夫之案是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案件与线索,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来进行核查,目前该案仍在查处中,有结果了会向公众通报。
“在此我们重申,任何人包括媒体记者都不要传播炒作未经证实的新闻、爆料及传闻。”梅河清表示,欢迎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举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关违纪违法的问题,但要依照法定的途径按照有关制度开展监督和举报工作。
党纪对“通奸”有惩戒规定
近期,“通奸”这一带有强烈时代特色的名词,高频率地出现在纪委的通报内容中。从中纪委到广东省纪委,在近期查处的官员通报中,都能看到有通奸的描述,如此前通报了增城原市委书记曹鉴燎等。
此前,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曾多次使用“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等词,那么,通奸与其有何差别呢?
对此,梅河清表示,通奸就是指有配偶的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使用通奸可以定为生活腐化这部分,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这一类。其表示,虽然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在党纪中有相应的惩戒规定,对与他人通奸造成影响的,视程度可给予警告、撤除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处分。
梅河清表示,在查办案件中,确实发现不少党员干部在涉及贪贿的同时,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到道德败坏、贪图女色,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相互交织等问题,这在反腐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纵观中纪委、省市纪委查办的案件中,这些“错位的感情”成为不少党员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催化剂,是一个重要案发的原因,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共性。
而这些“错位的情感”中,有的是贪恋女色,有的是玩弄女性,有的是道德败坏,其中有一种是通奸。
其举例称,此前查处的一名干部,曾经有两个情妇,其光送给情妇的钱物就达到300多万元,“凭他自己的工资哪有那么多钱送?”因此,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我们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超三成要案呈腐败家族化
当前反腐败呈现新特点
新快报讯梅河清在通报中称,根据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来看,腐败家族化的趋势明显,目前查处案件中有1/3的要案来自领导干部利用配偶、子女、亲属甚至情妇来进行曲线敛财。这是当前反腐败呈现的新特点。
其表示,相较上述的道德问题,是领导干部没管好自己;而腐败家族化,则是领导干部没管好家属,纵容家属利用自己的职权敛财,导致家族式的腐败。
如几年前查处番禺区原区委书记梁柏楠,他的整个家族都在番禺搞工程,土建、招标、绿化、消防都有,七大姑、八大姨都参与番禺的工程,哪怕一个很小的工程,梁柏楠都打电话过问,直接插手为家族谋利益,使大部分家族卷入了家族贪腐的漩涡。
而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为了挽留住其岳父岳母及年轻的妻子,他在花都别出心裁搞了“流金山庄”,让他岳父岳母管理,从此把亲人都卷入了腐败的漩涡。
最后,梅河清引用清代时广东著名的禁烟领袖林则徐之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增其过;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钱多损其子。”以告诫领导干部要从严管制配偶、子女,防止腐败家族化,也是对亲人最深切的一种爱。
数读
查办市管干部同比攀升100%
今年1至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53件465人。其中,查办要案93件95人,查办市管干部20件20人,同比大幅攀升100%。
百万以上涉案金额占比增59%
从查办的案件类型来看,今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件178件、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118件、失职渎职案件67件,占案件总数的80.1%;从涉案金额来看,贪污受贿和失职渎职案件中10万元以上的有94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38.4%;100万元以上的有35件,占上述案件总数的14.3%,同比增加了59%。
上半年涉受贿案占30%
上半年,涉嫌受贿行为的案件共136件,占全市案件总数的30%,同比上升16.2%。另外,上行下效、内外合谋作案、群体性腐败成违纪违法的基本方式。上半年共查处窝案、串案人数占总人数的24.5%,同比增加41.3%。
权力集中单位人员出问题占20%
在查处人员中,属党政机关且审批权力较集中单位的有94人,临近退休或调离岗位的有7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0.2%和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