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委通报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人民网广州10月20日电(钟哲 穗纪宣 实习生杨心怡)今天下午,广州市纪委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蔡鹏浩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副主任陈海春收受红包礼金。
2014年5月,陈海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赠送的红包礼金1万元,为他人办理报建手续提供便利。陈海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现金予以收缴。
黄埔区石化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张士运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
2014年8月,石化中学综合教学楼建成后,张士运调整到面积约38平方米的办公室,违规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20平方米。张士运受到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的责任追究。
天河区司法局长兴司法所副主任科员彭景云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2014年8月、10月、12月,彭景云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期间,利用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之机,采取虚报培训人数、虚开发票等方式,从区司法局套取培训资金共计人民币21873.6元,违规设立“小金库”。彭景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金库”资金予以收缴。
荔湾区白鹤洞街鹤平社区居委会主任李喜明、副主任于建敏私分房屋租赁收入。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李喜明、于建敏利用代理辖区房屋出租的职务便利,多次套取房屋租赁收入差价共计4.2万元,并在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中私分。李喜明、于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私分的资金予以收缴。
海珠区龙凤街道新民社区居委会主任钟雪苹、副主任文伟违规发放补贴。
2014年8月,钟雪苹、文伟在组织龙凤街新民社区“庆中秋迎国庆,月满金碧湾”活动过程中,通过虚报活动购买礼品数量和售价的方式,套取居民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2173.5元,用于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贴。钟雪苹、文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发放的补贴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