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两村官贪污受贿790余万元被庭审

24.07.2014  12:22

  广州萝岗区一名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一名经济合作社社长相互勾结,骗取苗木迁移补偿款,在此过程中,两人贪污受贿共计790余万元。7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41岁的张振雄是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长平社区党支部书记、长平经济联合社社长。42岁的张志辉是萝岗区萝岗街长平社区山塘经济合作社社长。

  从2009年至2012年间,张振雄负责协助政府办理社区征地拆迁工作,两人便动了歪脑筋,互相勾结,从中牟利。

  两人的手法是,虚报土地权属、伪造承包合同,将无证种植的地块,或征地公告发布后抢种的地块,划入多个种植场范围内,骗取经济开发区划拨的苗木迁移补偿款2500多万元。而这些种植场的负责人都与两人有经济关联,其中张志辉还是一个种植场的负责人。

  在此违法过程中,310多万元落入张振雄的个人口袋,此外,他还接受上述种植场负责人的贿赂250万元。张志辉则在此违法过程中贪污230多万元。

  两人于去年被批捕,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此外,还有多名种植场负责人被另案处理。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振雄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被告人张志辉构成贪污罪。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编辑:邢曼)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