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成立领导小组出台落实实施意见

19.05.2015  17:56
 

广州市公安局是广州市选定的首批“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单位。该局成立了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强化党委班子责任,该局调整了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机构,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单位党委书记齐抓共管的格局。修订了广州市公安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厘清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推进党委在“六大责任”上的落实。

按照“三转”部署,市公安局纪委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明确了纪委负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责任。清理了纪检监察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分局、县级市局及重点警种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派驻工作。

严格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局党委成员直接联系基层所队制度,每个成员联系1个派出所、1个基层警队,深入到联系单位督导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设立“作风建设曝光台”专栏,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