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通报一起犬只伤人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

24.11.2015  16:47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11月24日)向媒体通报:11月20日22时许,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加石路白头岭东街发生一起犬只咬伤女童事件。事发后,有媒体接事主“报料”后进行报道时引用当事一方说辞对警方工作表达不满。广州警方高度重视,由警务督察部门对事件开展了全面的调查,通过走访事主、现场查看、调看相关视频等方式核实,确认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并未表达过所谓“狗那么大谁敢去抓”的不当说法,刘某事后也承认当事民警并未说过那样的话。

经初步调查:11月20日22时许,事主刘某带其3岁的女儿途经罗岗村白头岭东街3号门口时,被一只狼狗追咬,造成该幼童臀部受伤。群众帮忙将狗赶走。刘某随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自行带女儿去医院治疗。接报后,白云警方迅速派出警力赶到现场,马上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搜寻咬人犬只,但搜寻未果。次日(21日)8时许,刘某致电派出所询问犬只伤人的处置进展情况,民警答复还没找到狗及其主人。刘某对民警答复不满,遂向相关媒体“报料”,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编造了“派出所说‘狗那么大谁敢去抓’”的话。刘某事后承认该说法不当。

目前,白云警方正全力查找伤人犬只及犬主,并将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