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努力在刑事案件中实现高效的公平正义

14.01.2018  10:41

穗检新征程

  大洋网讯 2016年11月1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成为全国18个试点地区之一。

  所谓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

  据了解,广州市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着力在案件体量、创造积累经验和探索办案规律三个方面齐头并进,不断开创“广州做法”,初步形成“广州模式”,得到最高检肯定,专文刊发经验做法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检察环节从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2017年8月底,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谢某瑞为首的120名被告人特大诈骗系列案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审查,对110名从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拆分为8宗案件。随后的庭审活动在两天内全部结束,而以往这样的大案开庭时间最少都要一个月。

  过去,普通刑事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宣判一般需要六七个月,试点以后,全流程整体办案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其中,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平均时间,更是从试点前的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平均庭审时间缩短至20分钟,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缓解了  “案多人少”的矛盾。

  数据显示,2017年,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案件10540件11707人,占全部刑事公诉案件50.72%。其中,适用速裁程序的6604件6969人,占比62.7%;适用简易程序的2814件3179人,占比26.7%;适用普通程序的590件856人,占比5.6%。

   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

  广州检察机关认识到,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前提,也是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根本保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试点中坚持“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克减权利”原则,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6家政法单位共同签署我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确立认罪认罚的权利告知程序和证据开示制度,明确赋予值班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知悉法律后果、获得实质性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防止被迫认罪。

  截至2017年12月,全市11个区都已在检察院、看守所、法院相继设立3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律师的法律帮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有序衔接。全市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共计6822人次,转任辩护律师的共计337人次。全市已判决的认罪认罚案件8375件9027人中仅48件51人提出上诉,上诉率为0.57%。

   领导率先垂范

  纵深推进试点,覆盖刑事诉讼全过程

  “被告人曾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7年12月7日,被告人曾某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出庭支持公诉。

  一般而言,认罪认罚程序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启动的。可该案被告人却是在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后,才提出要争取认罪认罚从宽。于是,李学东积极协调侦查机关,核实被告人具体到案经过,确认了被告人曾某东的自首情节,并在律师的见证下与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了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程度地贯穿于刑事诉讼程序全过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除了继续推动审判阶段“后置启动”外,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罪认罚程序的启动前置位移。只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在案件移交转送的各个环节,都能在案件信息里得到及时反映和反馈。

   点亮智慧检务

  量刑建议与科技深度融合,精准度高达93.7%

  “如何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是制约试点工作的重要瓶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检察机关以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智能化为契机,与相关软件公司联合研发检察大数据系统、远程视频办案(提审、出庭、送达)系统、智能办案辅助平台和量刑辅助软件等等,实现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科技与改革试点的深度融合和应用。比如,办案检察官在量刑辅助软件输入案件相应量刑情节的关键词,系统就会自动比对数据库中的判例,生成一份含有主刑刑期、附加刑、刑罚执行方式等详细内容的量刑报告,配合检察官得出符合案情,区域均衡的精准量刑建议,实现“量刑有依据,建议有精度”的目标。截至2017年12月,在已判决的案件中,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9027份,被法院采纳8401份,精准率为93.07%。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指引作用日益明显。

  “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权行使过程中会不会出现司法腐败问题呢?怎么样才能防止呢?”“认罪认罚从宽会不会变成‘花钱买刑’‘以权赎身’?”。就市民关心的这几个问题进一步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了解。该负责人表示,广州检察机关除了做到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之外,还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明办案纪律,把督查作为改革落实的重要抓手,不定期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抽查回访,重点检查罪犯回归社会情况及办案人员公正执法情况,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视察试点工作,适时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庭审观摩和评议,确保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杜绝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现象。

        文/广报记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