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首付从两成提至三成

06.10.2016  11:35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昨晚,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前,广州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通知提出,自2016年10月6日(含)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申请执行以上政策。10月6日前已录入系统的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