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点整治四类交通违法车辆 上周查扣五类车9571辆拘留72人

04.11.2015  10:50

人民网广州11月3日电 (林龙勇 穗交宣) 本网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10月26日11月1日,广州全市公安机关共查扣五类车9571辆,行政拘留72人,刑事拘留1人。据统计,上周共有2235宗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并前往各快撤理赔处理点成功办理快速理赔业务。

据了解,广州交警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风行动”,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四类重点车辆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机动车必须在规定的年限之内按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检验业务,已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必须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

广州交警在此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车辆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和车辆状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 www.gzjd.gov.cn/cgs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应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为加强黄标车污染控制,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州市从2009年起,先后在城市中心区,花都、番禺、南沙、黄埔、从化、增城等部分区域实施了黄标车限行措施。黄标车车主如需办理车管业务可以选择到限行区域外的黄埔车管分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