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

14.06.2018  13:10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就《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行为规则》指出,餐饮业经营者提供电话订餐服务的,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如需另收送餐服务费等费用的,应告知消费者收费办法和标准。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电子终端的服务主页和单品详情页面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送餐费、包装费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同时标明优惠方式。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管理。

行为规则》中也强调,餐饮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计量计价方式与行业惯例不一致或者标价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应当采取扩大字体、突出色彩对比等醒目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特别标示,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事先告知消费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实行“两单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订单,列明拟消费项目价格等,经消费者签字确认后,经营者再提供商品或服务。

行为规则》中明确,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结合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及时将经营者价格违法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依规在门户网站和“信用广州”网予以公示。

如何提意见

截止时间:4月23日

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将意见内容、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6楼1607室广州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邮编:510050);

传真:020-83228995;电子邮箱:gzjjj@gz.gov.cn。

(信时记者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