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被批准

31.07.2014  10:35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4年7月3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过审查,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及时拨付预算调整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