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电视养生节目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

14.10.2014  12:50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养生节目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消息,自明年起,电视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出现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产品或服务,宣传联系电话、方式、地址等六类行为的,属于变相发布广告,需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