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采购招标受质疑 涉假上市公司再中标
昨天,《新闻纵横》报道了广西2013年节能监察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出现疑似假冒设备和美国 鼎翼品牌的三无产品。这是该项目的第二次招标采购,组织方是广西发改委,供货商是上市企业——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广西启动节能监察仪 器设备的第三次政府采购,全区节能监察系统共58家机构再次获得共约5000万的财政支持。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200多万,余下由地方配套。
今年1月28号,这个政府采购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五个分标中,广州杰赛公司中了两个,金额超过1100万,而美国鼎翼的产品又出现在了产品清单中。眼看就要落锤定音的时候,却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质疑。
按照我国相关的计量器具法规,凡是进口或者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被列入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应当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CPA型式批准证书。而广西第三批正在采购的节能监察执法设备——烟气分析仪,恰恰就在《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
今年1月28号公开的中标结果显示,聚智国际(杭州)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并无斩获。但公司经理葛春良说,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他发现C分标的中标供应 商广州杰赛公司所公布的投标产品——伊斯特 8500c 烟气分析仪存在问题。查过所有伊斯特品牌仪器的所有的资料,都显示它是美国生产的。他们质疑这个烟气分析仪没有在国家质检总局取得CPA型式批准证书。没 有CPA认证,在目前中国销售算是违法的,不知道这个产品能否达到中国的计量要求。
2月2号,葛春良就此向负责招标的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2月16号,云龙公司回复:广州杰赛承诺在2月19号前提供CPA型式批准证书。虽然广州杰赛已做出承诺,但到现在,葛春良等人也没有收到提供CPA证书的消息。
云龙招标公司技术总监韦明剑透露,收到书面质疑后,评标委员会专家还专门就此进行过讨论,对招投标过程中是否需要提供CPA证书仍有争论。CPA这 个证书在销售的时候要有,专家当时很为难。国家规定要这个东西,没错。但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就要还是在双方签订合同以后才需要提供,这个不清楚。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刚平则认为,进口烟气分析仪取得CPA证书,是商家投标的前提条件。不能说到供货的时候才能取得,没有人能断定是否取得。如果说计量器具都没有拿到许可证,都没有允许在国内销售使用,是不能来参与采购活动并投标的。
其实,对2016年初公布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不止聚智公司一家。广西轩创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投标商都对这次招投标过程颇有微词。
除了伊斯特烟气分析仪,这次广州杰赛的中标产品目录里,还包括了美国鼎翼公司生产的热像仪。在2013年第二次节能监察仪器设备采购中,广州杰赛向 广西八家节能监察机构提供过该产品,属于疑似三无产品。聚智公司的书面质疑,只是掀开了2016年这次招投标活动的一角。几乎同时,还有其它的中标商,以 及使用单位——节能监察部门,也提出了疑问。
和聚智国际不同,上海迪纳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B分标的竞争中获胜,总价886万元,之前不公开的产品品牌型号,特别是价格全部公之于众。
随后,有投标商对迪纳声的中标产品提出质疑。广西云龙招标公司技术总监韦明剑说,他们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了核查,发现对中标产品没有问题,但有 其他多家公司不合符竞标要求。专家在讨论的时候发现自己评的东西出现了错漏,要重新评审。评审的时候就发现原来入围的公司入错了,应该纠正。一纠正,该废 的就给废掉,就导致分标不足三家,剩下有资质竞标的就剩两家或者一家,根据《采购法》的规定,不足三家要做废标处理。从情理上,也感到可惜。
2月26号,云龙公司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通知,上海迪纳声此前所中的B分标,被废标了。听闻后,公司董事王运波觉得不可思议:“作为中标人,我在这 里有个很大的疑问。评标委员会是7名专家组成的,为什么竟然都没有发现基本的一些问题。中标公示上面公布了我们这次投标分标的品牌、单价、总价,全部公布 了,如果重新招标的话,那对我们极为不利,我们全暴露了。”
就在竞标商们频繁质疑的时候,广西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程正椿也在为一件事四处奔走投诉。
因为业务相通,在招标正式开始前,采购设备的实际使用人——全区58家地方节能监察机构全权委托广西节能监察中心负责项目申报和后续工作。根据多年的经验反馈,广西节能监察中心向项目业主——广西发改委提出,修改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
广西发改委表示,提供给他们的改进方案一点也没被采用。比如多通道热流计,发改委抛出来的第一方案是0到99999瓦,而提供的是0到3000千瓦,不适合要求。打个比方,要的是地磅,而给的参数只能买一个台秤,台秤怎么能称得起一辆汽车的重量呢?
广西发改委环资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依照的是2012年第一批设备采购时,使用单位提出的基础参数,继续进行第二批、第三批设备招标的:“我们是 从2012年就开始弄这个了,当时是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让他们提供基础的参数给我们。然后第二年我们就根据他们提供的参数,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程序上完 全没有问题的。”
但程春楠说,多年来,设备在更新,使用需求也有所变化,所以修改参数理所应当,从第二次采购到第三次采购,作为设备的使用主体,他们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新的需求,而广西发改委,并未尊重使用单位的意见。
不管是投标商还是使用人,最后,种种投诉都汇集到了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刚平说,事件正在调查中:“2016年的采购,招标的环节已经有投诉了,我们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律来调查,如果发现问题也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处理。”
在两次的招投标活动中,备受质疑的广西发改委,也在本月1号给中国之声发来书面说明,其中表示,关于2016年第三批设备采购中的问题,发改委在3月31号,会同财政厅,召集涉事各方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目前正在开展下一步工作。
这次政府采购项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此前曾供应疑似假冒伪劣设备的供应商,为何依然能中标?政府采购的重重环节,谁在把关?又是怎么把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