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释放民族团结红利 9年来生产总值增2.6倍
本报南宁9月28日电(记者王明浩、谢振华)“一梳长发黑又亮,二梳长发等情郎;梳妆长发迎贵客,乌发飘飘乐逍遥。”金秋九月,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黄洛瑶寨,红瑶阿嫂阿妹和着欢快的鼓声,翩翩起舞。凭借和谐的民族关系、独特的民族风情,黄洛瑶寨每年吸引游客20多万人次。
多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把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作为政治责任来坚守,作为工作接力棒来代代相传。各族人民以平等团结为经,以互助和谐为纬,携手织就了一幅“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边疆巩固安宁”的绚丽壮锦。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生活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水、彝、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和其他44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达37.9%。同时,广西地处西南边疆,陆地边境线达1020公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关乎南疆安宁,关乎国家周边战略。
如何在这样的特殊省区实现民族长期团结?广西在实践中交出了一份圆满答卷。
创新思路,形成合力。多年来,广西探索形成了“五个三”的民族工作模式:夯实三个基础(民族团结的政治法律基础、物质文化基础、群众和社会基础),构筑三道防线(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组织防线),建设三支队伍(民族工作专业队伍、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队伍、民族工作决策顾问队伍),加强三项工作(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多办实事好事工作、创先争优工作),建立三个机制(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民族关系正确协调机制),获得中央高度肯定。
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金钥匙”。广西展开了一系列“大会战”,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告别多年“出行靠走路、照明靠点灯、喝水靠肩挑、通讯靠吆喝”的历史。同时,依托民族风情和青山绿水,将民俗文化转化为旅游资源,将“山货”转化为“特产”,使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以心相交,坦诚相待。各级党委政府心里有杆秤:“各民族在权利上一律平等,新时期一个都不能掉队”。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权利做出明确规定。“各民族之间如唇齿相依,谁也离不开谁”,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识。
“民族团结红利”激活发展潜力:2005年至2013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2.6倍,财政收入增长3.2倍。开放包容的广西各族人民,唱着山歌向世界张开双臂:发挥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门户、新枢纽。
“确保边疆巩固安宁,民族地区是关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地区是重点。各民族团结进步是广西加快发展的力量所在、希望所在。”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表示,广西将坚定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决策部署,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目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