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副市长等3名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02.12.2014  03:46

  新华网南宁12月1日电(王军伟、夏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对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鸿,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德意,以及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仲怀3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鸿、黄德意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张鸿、黄德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陈仲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纪律,包养情妇。陈仲怀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鸿、黄德意和陈仲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张鸿、黄德意和陈仲怀开除公职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