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50座水库实行“库长制”

05.08.2015  17:37
原标题:50座水库实行“库长制

  今后,东莞划定水功能区的50座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将有“库长”。记者日前从东莞市水务局获取的“库长制”实施方案中看到,这些水库都将由相应的镇街(园区)行政首长担任“库长”,承担其水污染治理责任。2015年底前,由“库长”牵头,全面摸清水库集雨区内污染源现状,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原则制定水库水污染治理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并报市水务局备案。

  水功能水质达标任务落实到“库长

  方案称,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对东莞主要水库所在集雨区的污染管控、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实行地方政府(园区)领导负责的“库长制”,以地方政府(园区)行政首长担任“库长”,并将水功能水质达标任务落实到“库长”,建立健全水库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

  “库长制”的实施范围为全市已划定水功能区的50座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具体包括同沙水库、松木山水库、横岗水库、茅輋水库、契爷石水库、水濂山水库、虾公岩水库、黄牛埔水库等8座市属水库和雁田水库以及41座镇街(园区)管理水库。

  其中,松木山水库、同沙水库2座中型水库及五点梅水库、马尾水库、莲塘头水库、仙村水库、长湖水库、大溪水水库、芦花坑水库、怀德水库、西平水库、三枝松水库、尖岗水库、吓角水库(上)等12座跨界小(一)型水库,由对应集雨区范围的镇街(园区)行政首长分别担任“库长”,各自承担水库对应集雨区水污染治理责任,其余36座水库分别由属地镇街(园区)行政首长担任“库长”。

   实现水库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库长”具体有哪些工作任务?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是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由“库长”牵头,全面摸清所属水库集雨区内的点源和面源污染,重点包括污染企业、餐饮、居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入库排污口等,并形成水库的水污染治理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

  与此同时,“库长”要充分发挥地方行政首长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将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多部门充分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最终实现水库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具体工作包括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加强面源控制,整治垃圾污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水库治理。2015年起,全面启动截污次支管网建设,逐步完善截污管网体系,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积极推进水库清淤和水生态修复,逐渐改善水质状况。

  此外,“库长”还要在每季度结束10日前将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整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任务纳入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

  记者了解到,2015年9月底前,在全市50座已划定水功能区的具有饮用功能的水库实施“库长制”,确定水库的“库长”及其工作职责。2015年底前,由“库长”牵头,全面摸清水库集雨区内污染源现状,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原则制定水库水污染治理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并报市水务局备案。2016年起,按照治理方案,加快落实治理措施,促使水库水质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此外,库长有严格的考评制度。将“库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一是实行日常监督考核通报制度。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库长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并实行工作进度季度通报、整治业绩年考核制度。年终考核结果由市政府进行通报。二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镇街(园区),由市环境保护局实行区域限批,暂停所有水污染建设项目(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审批,待完成治理任务后方可解除。三是将“库长制”考核结果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参考。

   库长

  工作

  形成水污染治理方案,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

  发挥地方行政首长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将水污染治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多部门充分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

  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加强面源控制,整治垃圾污染;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水库治理。

  在每季度结束10日前将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整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