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27.03.2015  11:23

  ■辛 平

  本报报道,24日上午,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有限公司联合本报“民生”栏目启动“家庭过期药回收活动”。在3月25日至3月27日三天时间,市民可到梅州城区8家“永不过期”药店,免费更换家庭过期药品。

  免费更换家庭过期药品,体现了对群众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显然是一件好事,值得肯定。美中不足的是,3天的回收期时间太短,会让很多家庭错过。从这一点看,应尽快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以确保家庭过期药品能随时免费更换。

  相信大部分家庭都存有过期药品。统计数据也显示,我国每年的过期药品高达1.5万吨。一项有关家庭用药的调查则显示:七成以上过期药被扔进垃圾箱,继续服用的占一成,卖给药贩的占两成。吃过期药,轻则无药效、延误治疗,重则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卖给药贩子,将给更多人的健康和生命带来威胁;如果扔进垃圾桶,一些药品的污染性不亚于废旧电池,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基于此,过期药被划归“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被视为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可见,建立过期药回收机制迫在眉睫。

  对于过期药品回收,欧美发达国家均拥有法律或义务性和习惯性的回收机制。在英国,过期药品要被放入印有专属标志的垃圾袋,乱扔过期药品会有诚信度不良的记录;法国的过期药品有专门的回收点,药店里通常备有“可再利用药”与“待销毁”两种回收箱子;美国是由厂家直接上门登记回收;德国主要依托药店进行有偿回收。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机制。

  建立过期药回收机制,城市可尝试以社区为定点、乡村以药店或卫生所为定点,经食药监部门审查合格后,再设立有偿回收点。当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医院、药店和社区服务站等设立药品回收箱,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通过回收,有利用价值的药可合理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也便于集中销毁,避免污染环境。同时,作为药品生产源头的医药企业也要有所作为,可根据药品使用情况确定药品包装剂量,尽量减少药品使用环节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