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应急通道”当“生命通道”治理

08.10.2015  15:25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国庆小长假很快又过去了。谈到这几天不好的印象时,大家都会说:堵。的确,自实行小长假,尤其高速免费以来,“”就一直是小长假的病症。

  当然,如果是一般的因人多车多而拥堵也就不值得大谈特谈了,只是这里谈的“”,不是一般的“”,而是把应急通道塞起来,引发人命的“”。这不,假期的几则新闻都涉及因高速应急通道被堵而出现几条鲜活的人命得不到及时救治,令人痛惜不已。

  在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大家出门旅游、走亲访友,放松放松本是人之常情,高速出现拥堵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很多人在高速上就地打球、遛狗等娱乐放松,并戏称“高速一日游”,但因此把应急通道堵塞起来就不可理喻了。高速公路毕竟是高速公路,它不同于一般的公路的地方在于,它是封闭的,一旦出现车祸或其他险情需要救援时,只能通过应急通道来完成,而应急通道一旦被堵塞,那么,需要救援的人,就可能望路兴叹,甚至坐以待毙了。因此,相关法规规定,应急车道只在以下两种紧急情况下才可使用: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如果一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才可按照规定使用。而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信息,截至目前,全国共查获违法占用应急车道6万余起,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

  其实,治理应急通道的处罚不可谓不严:无论是被现场查获的,还是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依法要处200元罚款,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记12分。应该说,自从严治理违法驾驶以来,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但为什么还屡屡出现这种占有应急通道的违法现象呢?笔者认为,无非是以下几种心理作祟。

  一是侥幸心理。一般人认为自己是临时占用应急通道超车,时间短,一般不会出现严重后果,没有太多考虑小长假拥堵的状况,况且,平时也没有被执法人员抓住,养成了侥幸心理,由小至大,在小长假拥堵时占用应急通道也是这种平时不好的习惯的延续。

  二是法不责众。在人多拥堵的情况下,只要有一个人带头占用应急通道,后面的人就会认为不是自己带头堵的,前面很多车,自己只是跟进,出现问题主要责任也不在自己,就会跟进。

  这些行为,说到底,还是在于我们缺乏足够的汽车文化——一种以汽车为主要通行工具情形下的对待生命的文化意识,比如,我们很多人开车遇到人行道时,不但没有减速,甚至会加速通过。应该说,我们已逐步步入汽车社会,但汽车文化却没有形成,社会出现认知错位也就不奇怪了。在这种情形下,以重罚治理、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引导汽车文化的形成的确是一个必要、不可替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