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及智慧质监APP应用项目一期建设采购公告

06.12.2014  00:20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及智慧质监APP应用项目一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编号: GDZJ1282S/YD14G0910

二、  项目名称: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及智慧质监APP应用项目一期建设

三、  采购预算: 人民币83 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交付使用时间

备注

1

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38万元

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需在3个月内提交试运行版本,达到系统初验的条件,为系统上线正式版本;3个月之内完成系统上线,完成系统终验。

 

2

智慧质监APP应用项目一期建设

45万元

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必须在20天之内完成需求调研;6个月内系统达到交付初步验收的条件,提交功能完整的试运行系统并进行部署和正式试运行;系统试运行3个月,未发现重大系统缺陷或虽发现系统缺陷但及时完全修复的,方可启动系统的最终验收工作。

 

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对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认定证书;

4、  投标人在广州地区有注册的服务机构,且在广州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实施与售后服务队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

备注:请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  招标文件公示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30日起至2014年11月19日期间 (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二、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22644826          联系电话:020- 38835959

传真:020-626193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邮编:510630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收款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上述账号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保证金的汇款。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