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政: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日前,东莞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对东莞市民政工作提出25点意见:
争取到今年年底,东莞社会救助保障各项标准保持稳居全省前列;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以“民生大莞家”项目品牌为抓手的改革创新成效更加突显……
关键词:社会救助
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统筹推进低保救助、特困供养、灾后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10项基本救助保障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大救助”格局。
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救助标准,逐步将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范围拓宽至常住人口。高质量完成市综合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二期)项目工程,持续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做好以兜底性、基础性为重点的妇女、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升级。 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到2022年底前,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月探访率达100%。
关键词:养老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东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建民营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模式。全面铺开“大配餐”服务,确保有需求的政府兜底重点困难老人100%全覆盖。
进一步优化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户籍、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健康等信息资源,建立动态数据库。充分发挥“平安铃”服务功能,发展面向老年人的紧急援助、电子商务、家政服务、配餐助餐等多元化养老服务。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质量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执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长人选标准和联审机制,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公开”工程。
做好民生诉求的搜集、处理和反馈工作,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全面铺开和优化“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引导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实施社会治理人才万人培育工程,培养一批策划统筹能力强、链接社会资源能力强、专业服务能力强的社区治理领军型人才。
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规范志愿者记录和信用管理。
关键词:社会服务
提升专项事务管理水平
实施全市婚姻登记处资源优化整合,实现市内居民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全面完成全市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处理,推动婚姻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
实施市殡仪馆改造扩容提升规划建设工程,打造标准化、智能化、园林化、人文化殡仪馆,满足群众治丧服务发展需求。继续实施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出台《东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到2022年底,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100%。
修订《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编制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稳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道路地名标志牌规范化更新设置。
关键词:“莞邑慈善”
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
以打造“莞邑慈善”特色品牌为载体,培育发展不同类型慈善组织,支持发展慈善创新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
建设全市慈善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公共场所、文化场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建立志愿服务站点。
倡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金融资本支持渠道。鼓励教育部门将慈善文化纳入教学内容,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潜力和活力,推进福利彩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资助。
关键词:社会组织
加大培育和规范化管理力度
开展“党建+服务”工程,打造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品牌项目。
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属地管理工作,对于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园区、镇(街道)实施管理;明确社会组织监管部门职责。
拓宽社会组织资金支持渠道,加大对经济类、科技类行业协会的培育力度,扶持龙头商协会发展。建立市、镇、村三级社会组织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园区、镇(街道)建立本级社会组织扶持平台。
此外,《意见》还提到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大“智慧民政”建设力度,不断深化“互联网+”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全媒体记者 查雨霏/文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