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文具店查获气枪铅弹近两万发 老板获刑3年

25.09.2015  09:11

  羊城晚报讯  记者化麦子,通讯员夏江丽、许东俊报道:“没想到售卖气枪铅弹可能要坐牢!”广州某文具店老板庄某在其店内售卖 气枪铅弹,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涉及刑事犯罪。去年警方在庄某文具店内查获气枪铅弹近两万发,近日,经南沙法院审理,以庄某犯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 徒刑三年六个月。

   军事爱好者因在文具店内售卖气枪铅弹获刑          

  庄某是军事爱好者,大学毕业后经营了一家文具用品店,平时也喜欢收藏一些仿真枪弹。2014年8月,公安机关在其文具店查获气枪铅弹形物品16241发及疑似气枪配件一批,遂将庄某抓获;后又在其家里搜出枪形物品一支。

  经鉴定,气枪铅弹形物品均属于4.5mm气枪铅弹,而配件无法鉴定,枪形物品则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气枪铅弹的制式枪支。

  南沙法院经审理认为,庄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具体因素,以庄某犯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扣押于公安机关的枪支一支、气枪铅弹16241发、配件一批予以没收、销毁。           

   个人非法买卖气枪铅弹500发以上就构成犯罪 

  “很后悔,没想到售卖气枪铅弹可能要坐牢!”庄某在一审宣判后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买卖和储存枪支、弹药,若情节严重最高可判死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或者单位非法买卖储存气枪铅弹五 百发以上的,构成该犯罪;而数量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则构成情节严重。

  法官提醒,在实践中,有些犯罪主体因为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持有枪支、弹药用来狩猎。本案被告人庄某虽刚大学毕业,但仅知道售卖气枪铅弹是违法行为, 却不知道已涉及刑事犯罪,更不清楚其犯罪情节已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量刑幅度。鉴于庄某有自首情节,且系犯罪未遂,故对其减 轻处罚,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