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称假一赔万 一市民65元买到假货获赔1万元

10.11.2016  21:1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邓彪 张鸣鸣) “双十一”临近,市民疯狂购物的同时也别忘了网购风险,产生纠纷要及时维权。记者昨日从荔湾区法院获悉,该院近年来受理的网购纠纷案件也呈增多趋势。而一些案件的判决也给商家上了一课——不能忽悠消费者。案例1:

    宣称“假一赔万”,结果真赔了一万

    2014年10月23日,江某在淘宝平台某网店购买了“兰蔻清脂酵素”一盒,共支付65元。该网店由黄某开设,网店在该产品信息页面上有“假一赔万”的内容。涉案产品共分两瓶,其中一瓶产品名称标注为“脂肪燃烧弹软胶囊”,标注的生产者为开封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一瓶产品名称标注为“芦荟软胶囊”。

    据了解,江某此前曾于2014年就开封市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兰蔻清脂酵素”存在产品责任问题提起诉讼,该公司辩称从未生产过该产品,也从未授权过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产品。当地监管部门检查也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涉案产品。之后,江某又将淘宝和黄某诉至荔湾区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1万元。

    荔湾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涉案产品确由该公司生产,且开封市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也并未生产该产品,因此,涉案产品属冒用他人厂名的假冒产品。且涉案产品还存在所标注卫生许可证过期等问题。黄某在销售涉案产品时作出“假一赔万”的承诺,是对自己设定的义务,使合同相对方取得相应权利,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法有效,应当向江某履行赔偿的违约责任。

    因淘宝公司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其已提供了销售者黄某的信息,现没有证据显示淘宝公司存在明知或者应知黄某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拒不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法院于是判决,黄某退还货款65元,赔偿1万元。驳回江某其他诉请。

    案例2:

    限时大促过后没涨,商家被判三倍赔偿

    今年6月21日,胡某在天猫某网店购买了8件衣服,共花费1887元。当时网店销售网页宣称“6·18大促价,继续3天,6月21~23日,3天之后恢复原价”。6月25日,胡某再次登录网店发现,上述8件衣服标价并未恢复原价。胡某此后将商家告上法庭。

    商家辩称,原计划是要恢复原价,活动结束后根据销售情况又再次促销,属正常商业活动,且胡某并未因此受损。法院审理认为,某网店宣称限时降价促销,但该时限后并未恢复原价,其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胡某的诉请,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1887元,胡某退还衣服,商家需3倍赔偿胡某5661元。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