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外乱堆杂物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被破坏且碍通行

10.09.2017  16:41

  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近日,市民黄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梅城江北五洲城顺梅商业街部分商家经常把杂物堆放在店门外,影响通行,也影响市容环境,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记者来到顺梅商业街看到,在部分商家店门外确实堆放着一些破破烂烂的旧家具和一些用以包装商品的废弃木架(如上图,李玉娇摄)。有市民告诉记者,部分商家经常把没用的大物件乱扔,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环卫工人也很难清理。

  “乱堆垃圾杂物违反了‘门前三包’的规定。”市环卫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对这种较大型的杂物、废弃品,居民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废弃沙发、衣柜等大件家具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得投放到果皮箱、垃圾收容箱或收集容器内。”为此,城管部门协助市环卫局江北所对顺梅商业街部分经常乱放杂物在店门外的门店进行规劝教育,要求各门店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进店经营,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杜绝废旧物品占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