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撰文宣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09.12.2014  13:57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撰文宣贯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广东省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营造多维度宣贯局面,纸媒推动,新媒助力,普法学法,考法施法,掀起全省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高潮。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领导带头做好<安全生产法>解读宣贯的函》的统一部署要求,各省级安监局长要在本省(区、市)日报上发表一篇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文章。为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广东省进一步提高宣贯规格,提请省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刘志庚副省长撰写署名文章“推进依法治安,促进安全发展”,并于12月1日在《南方日报》A1版专题导读、A6版发表署名文章。同日,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接受了《南方日报》专访,提出“安法修订以人为本,模式升级重在执行”的工作理念,并就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内容,如何强化摆位,促进培育特色媒体和切实推进新法施行工作方法等进行详细解读。

   刘志庚副省长署名文章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是治国理政、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抓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他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抓住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掀起学法、用法、守法的新高潮。

一是加强宣传,树立红线意识。从依法治国、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层层组织学习贯彻。

二是把握精神,落实法定责任。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三是改革创新,完善监管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分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严格执法,强化专项整治。坚持依法监管与依法整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