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落实“三检制” 156座小水电站6年零事故

25.03.2015  11:04

  梅州网讯 平远县坚持对农村小水电站实行每月业主自检、镇巡检、县抽检“三检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监管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确保全县小水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2009年以来,该县小水电站连续6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与效益双赢的目标。

  平远共建有小水电站156座,装机容量5.5万千瓦,年发电量1.6亿千瓦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老百姓生活用电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小水电站普遍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电站存在机组老化、技术落后、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此,该县每月对每座小水电站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泄洪闸、机电设备等8大项54小项实行“三检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严格执行“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建立好安全管理台账。另外,对检查发现的“三无”电站坚决取缔。在落实好“三检制”的同时,该县还加强小水电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均对水电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近年来已培训从业人员285人次。

  (朱双玲 马鑫平 黄达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