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目前已有公益性生态公墓20座 生态公墓方便祭扫且不易发生山火

19.04.2016  19:57

  清远日报讯 记者谢芳瑜 “每到清明,我们都要提前赶回老家准备好扫墓用的工具。因为家里祖坟比较多,又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所以一大早便要出发,通常扫完所有的墓都已经下午了。再加上有些祖坟位置因为处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山林浓密,上山扫墓还得割草开路,非常不方便,有些年轻人还直接带了电锯上山。要是有个公共墓地,能够把祖坟都集中在一起,不用东奔西跑来回祭祀就好了。”佛冈市民曹先生说。

  曹先生对于清明扫墓的烦恼,不少佛冈市民也表示深有体会。据记者得知,其实佛冈早在2008年就开始建设生态公墓,截至目前,佛冈县经批准的公益性生态公墓有20座,经营性公墓则有龙山镇青松永久陵园,佛冈市民可以向所属地村委会进行咨询或了解,以解决扫墓时墓地分散、不方便祭拜以及耗费时间的问题。

  青松永久陵园为县内目前唯一经营性公墓

  佛冈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佛冈县存放骨灰的地方主要为县殡仪馆骨灰楼、经审批的公墓。公墓又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生态公墓。

  经营性公墓是指对城镇居民提供骨灰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目前,位于龙山镇白沙塘村仙人脚的青松永久陵园是佛冈县唯一一座经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经营性公墓。而公益性墓地是免费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由村民委员会建立,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

  “目前,我县经批准的公益性生态公墓有20座,分别是高岗镇4座、迳头镇3座、水头镇2座、石角镇4座、汤塘镇4座、龙山镇3座。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等文件,申请公益性生态公墓须以村(居)委为单位作为申请人,填写《清远市公益性生态墓地项目审批表》提出申请,并经镇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县民政局审批。”该负责人说。

  公墓祭扫方便且不易发生山火

  据悉,在这20座公益性生态公墓中,汤塘镇菱塘村群丰公益性生态公墓于2013年12月经民政局审批,县下拨建设资金3万元,2014年被评为县级公益性生态公墓示范单位,奖励1万元,2015年争取到省级福利公益金支持5万元,即将投入第二期建设。

  群丰公益性生态公墓是菱塘村中闸村民小组的生态公墓,该村村民小组长何钜星告诉记者,群丰公益性生态公墓于2014年开始第一期建设,第一期共建设9行,有120个骨灰格位。在决定建设生态公墓前,中闸村还专门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征集村民意见,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同意,将村内的集中用地用来规划建设公墓,同时,合理利用村集体的收入用于管理费用。

  “生态公墓建好之后,村民们清明期间再也不用跑到老远的地方去祭拜祖先了。而且公墓环境优美,管理得比较好,村民们祭拜的时候不容易发生山火,村民们都说现在扫墓方便多了。”何钜星说。

  何钜星表示,目前生态公墓的使用权为中闸村民小组,若要对外开放的话,按照民政局的规定也只能开放到菱塘行政村,且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征询村民意见。今年村民小组也将开拓公墓的另一边,完成第二期的5行墓格建设。

  将在公益性生态墓地试点建设生态葬区

  佛冈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殡葬管理条例》中,早已明确规定了公益性生态公墓的使用权。

  “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要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骨灰占地不能超过1平方米,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将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该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倡导绿色殡葬理念,推行节地葬法,树立文明丧葬新风,佛冈县还在龙山镇青松永久陵园内设置了一个骨灰树葬区。每年清明节期间,县民政局都会组织“先人骨灰免费树葬活动”,而该活动也长期接受报名,报名电话为4272316、4682248。同时,佛冈县民政局将向参加免费树葬活动并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树葬、花葬、草坪葬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例骨灰1000元。

  今年2月,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还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推行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因此县民政局也将在经审批的公益性生态墓地试点建设村级公益性生态葬区,引导群众采用生态葬法安葬先人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