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廉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05.08.2014  18:08
  2013年以来,湛江市廉江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构建三项机制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此类案件21人,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构建案件线索捕捉机制。深入基层镇(街)和农村加强举报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犯罪;定期与纪检、公安、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对掌握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清理,逐件登记、评估,筛选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组织开展初查。对群众举报线索认真进行综合分析,从中甄选出有可查价值的案件线索,做到有的放矢,有效提高成案率。

  二、构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机制。一是突出查办农村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如查处了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李某尚等4人合谋挪用征地款198万元、贪污公共财物444.39万元系列案件,该案被广东省纪委评为“九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之一在《南方日报》刊登通报。二是突出查办农村干部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如查处了廉江市长山镇横州坡村“两委”干部揭某茂等5人在帮助群众办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的过程中职务侵占、受贿、贪污系列案,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三是突出查办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如立案查处了廉江市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李某华以帮助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为名收受贿赂案,查处了廉江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林某杰多次向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家属索贿案,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构建腐败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查教结合,发挥警示自律作用。2013年10月,该院结合“长山镇横州坡村委会干部揭某明等五人贪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举行观摩庭活动,促使广大基层干部以案为鉴,把握正确人生航舵。2014年3月举办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展览,全市市直机关中层领导以上干部、各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长都前来参展,活动得到市委领导充分肯定。二是查纠结合,发挥纠偏补漏功能。召开案件剖析会,有针对性地对案发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以鲜活的内容,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三是查建结合,发挥防腐机制效应。要求发案单位按照建议和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材料,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

        (编辑: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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