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延期付款 近百万的打印机变砖头

11.11.2014  17:44
最近,在禅城工作的钟小姐所在公司花96万元高价买入一台打印机,但没想到机器用了半年就“故障”屡出,生意因此受到影响的钟小姐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每月的分期款。

最近,在禅城工作的钟小姐遇到一桩烦心事:自己所在公司花96万元高价买入一台打印机,但没想到机器用了半年就“故障”屡出,生意因此受到影响的钟小姐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每月的分期款。没想到为防止逾期还款,卖家也使出了“网络追债人”——在打印机电脑系统里加装了一道锁定程序,如果不按期付款,系统将自动锁定,打印机就无法运转。就这样,由于双方难以达成共识,一台近百万元的打印机现在成了摆设。

事由:

高价打印机“故障”频出

钟小姐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去年12月30日花96万元从广州一数码公司购得这台打印机,主要用于在瓷板上打印画作等艺术品。双方约定付完首付40万元后,余款以每月5万元,分12期付清。

没想到买回来3个月,设备就老出故障”,而更让钟小姐烦心的还有设备出故障后老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按照合同服务及保修条款约定,厂家会在两天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但我打电话后那边经常几天不来人。”钟小姐说,设备老出故障且迟迟未得到解决,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钟小姐开始怀疑,卖家是以这种手段变相销售质量有问题的产品。

买方:

机器频故障延交尾款

由于机器频出“故障”且得不到及时维修,钟小姐便拖延交分期款。然而令钟小姐没想到的是,原来厂家早就在打印机的系统加了一道锁定程序,“时间一到,系统就锁住不能工作了”。钟小姐称,只有付完钱,厂家才会远程操作给系统进行‘解锁’,每次使用期限为40天左右。

而更令她感到担忧的是,打印机的保修期只有一年,今年12月份付清款后,设备坏了没人管又该怎么办?

卖方:

防买家逃款给程序上“

记者日前联系到了打印机提供商广州某科技公司负责人陈经理。他矢口否认钟小姐所说的打印机频频出现故障。“这台设备用了近10个月了,真正出现问题只有喷头坏了一次,对这种大型打印机而言属于正常现象”。陈先生认为,钟小姐所说的“故障”,都是因为其不付款,总部通过程序对系统进行锁定才导致不能使用。

陈先生称公司总部在上海,自己虽是合同签订方,但只负责售后维修。“打印机如真有故障,我肯定会及时派人去修,但是他们拖欠分期款,总部把系统锁定,我也没办法。”陈先生说,“系统每次设定了45天的时间,如果限期内分期款给付到位,系统解锁后可以继续使用。

陈先生表示,给程序上“”,也是为了防止卖家逃款的无奈之举。

焦点

分期付款产品 所有权归谁有?

对此,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蔺存宝认为,所有权究竟归谁视合同的约定而定,“但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就所有权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一般说来,动产买卖则在标的物交付时,物权发生转移,所有权视为归买方所有。

记者在双方的购销合同中并无看到支付期内,所有权究竟归谁的约定。他表示这种情况下,动产的所有权在交付时发生转移,也即这台设备的所有权应该视为归买方钟小姐所有,但作为债务人的卖方,仍享有债权和请求权。

卖方“上锁”追款 是否合法?

蔺存宝认为,卖方是否有权这么做,则要看销售时双方事先有无这一约定和卖家有无向买家提示这一信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卖方如果是在买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了程序,且没有告诉买方这一信息,则至少涉嫌隐瞒交易信息,有构成商业欺诈的嫌疑”。不过,蔺存宝也强调,作为买家,也有支付分期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