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滨海公路将贯通沿海14市 建成滨海生态公路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认为,编制《规划》有利于统筹陆海规划建设。它能解决我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把海洋资源优势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打造沿海经济带,形成新的增长极。
划分484段岸线实施网格化管理
《规划》对严格海岸线管控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它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三种类型。《规划》将广东省岸线划分为484段,对海岸线及其两侧保护与利用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规划》,严格保护岸线要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长度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海岸带地区生产要素配置和产业结构日趋优化,科技支撑和创新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湾区发展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取得重大成果,将沿海地区建成为广东最美丽、最有魅力的地方;到2030年,我省形成科学合理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格局,基本建成生态优良、功能优化、城镇优美、创新引领的世界级大湾区,将广东沿海建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最美丽、最有魅力、最有活力的海岸带地区之一。
2019年八大湾区率先建立“湾长制”
根据自然地理特征以及海洋开发、功能定位的差异,《规划》将广东省沿海划分为柘林湾区、汕头湾区、神泉湾区、红海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海陵湾区、水东湾区、湛江湾区等八个湾区。
《规划》将选择汕尾品清湖和茂名水东湾等区域开展“湾长制”试点,加强“河长制”和“湾长制”的衔接,到2019年在《规划》所涉及的八大湾区率先建立“湾长制”,到2020年在广东省近岸海域全面建立“湾长制”。
所谓“湾长制”,它的核心是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2020年基本建成滨海生态公路
依据《规划》,我省将整合海岸带陆域和海域自然资源,建设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公路东起饶平县大埕镇,与福建诏安铁炉岗接壤,衔接粤闽沿海大通道;西至廉江市高桥镇,在广西合浦山口镇交界处与国道G228相交。公路将陆地自然地质、地貌、历史人文、现代都市、新兴产业景观,与海洋特色风情、生物、海岛等资源结合,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
到2020年,基本形成自东向西1570千米滨海生态公路主线,串联起14个沿海城市和各旅游景区等各类节点182个,交通通道性功能基本实现。到2025年,全面实现广东滨海生态公路交通运输、生态保护、景观欣赏和休闲游憩的复合性功能,跨海湾、水道重大工程全面建成,特色小镇、滨海新城在数量和品质上实现跨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