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建立并执行广东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

31.10.2018  13:21

  为准确全面反映广东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积极探索推进广东新经济统计监测,深化统计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省统计局先后召开两次统计专业委员会,充分征求相关专业处意见与建议,立足广东客观实际,建立2018年广东省本级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并获得了国家统计局的批复实施。省统计局将从2018年三季度起,按季度(年度)核算广东新经济增加值。

  自2016年国家统计局印发“三新”统计监测制度以来,省统计局以国家“三新”统计分类、“三新”统计监测制度为基础,积极探索适合广东实际的新统计监测制度,并取得一定进展。广东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涵盖了“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创新、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园区等13项重点内容。新经济制度删除了原国家制度里《“三新”经济发展情况》、《网购替代率分类情况》、《互联网游戏基本情况》、《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情况》、《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情况》、《网络借贷企业利润表》等6张目前在广东省不具备条件实施的统计表,保留31张调查表。

  在做好全省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中,省统计局将继续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如实反映新经济发展变化,注重客观真实性;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科学严谨性;三是宜简不宜繁,注重精炼高效性;四是紧密结合常规年定报工作,注重实践实操性;五是积极为党政决策服务,注重时效性。同时,随着广东新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新经济研究认识的提升,省统计局将对新经济制度进行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充实统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