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建立水土保持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18.12.2019  11:51

保护水土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今日(18日),从市水务局传来好消息,经市政府同意,市水利局牵头建立东莞市水土保持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集团等19个部门及单位。

明确工作职责对接人员

2013年,国家修改水土保持法,通过法律形式,加强水土保持,遏制水土流失状况,保住绿水青山。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谢联辉介绍,水土保持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了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联合工作组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对接人员。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新时期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构建良好生态环境。

协调机制每年召开1-2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交流沟通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情况,分解落实各镇街(园区)及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络员参加相关专题会议。协调机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应就协调机制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反馈市水务局。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反馈市水务局。

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联合组建联合工作组工作组,对水土保持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水土保持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等。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文

编辑 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