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规则敬畏”才能消弭“血的教训”

05.12.2014  11:23

  【茶座】

  徐剑锋

  本报报道,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市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我市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交通违法导致的。

  交通违法行为猛于虎,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尽管“血的教训”比比皆是,且为人诟病,但一些人之所以明知不当而为之,除了基于心存侥幸、信奉“法不责众”外,根源在于缺乏公共交通的规则意识,在内心深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对规则的信仰。

  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突破规则的意识往往占据主导。现实中,守法机会主义盛行,这些人遵守交通规则与否,不是看法律有没有这样的条文,而是个人利益权衡的结果,哪怕只为省下几秒钟而闯红灯。

  对汽车社会来讲,规则意识至关重要。开车各行其道、各守其则,必须成为法治社会、规则社会最基本的一条“底线”。形成规则意识,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对规则的敬畏感、尊重感,这既需要“有法可依”,更要靠“有法必依”,基本的落脚点在严格执法上。这里有个很显著的例子,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这说明从严执法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养成功不可没。由此而言,只有以环环相扣的责任制实现对“违法必究”的常态化,并始终保持“零容忍”,才能不断强化规则的约束力。

  当然,仅凭畏惧惩罚建立起对规则的尊重并不牢靠,人们需要在主观上认识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并持之以恒地自觉遵守。事实上,当我们每个人都向往文明、守护规则时,就会自觉地敬畏交通法律、顾忌交通文明,从细节入手改掉陋习,更加自觉地约束自我、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