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遗产惨遭违法拆除 4宗案件竟长达两年未处罚
■擅自拆除后未经规划许可抢建的泰康路52号。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泰康路52号原貌。
拆除预保护骑楼,住建部督察员发函要求查处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莫冠婷 何姗
■摄影:微光速 莫冠婷
被列入骑楼街保护及传统风貌建筑线索的泰康路52号在去年5月修缮时被擅自拆除;去年8月被叫停施工后,业主偷偷抢建,今年4月被查封后却无证营业,至今已半年,仍未被处罚。
去年8月:未报批拆除骑楼被叫停 负责保护的街道不知情
泰康路52号是越秀区去年4月文化遗产普查评定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位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要进行保护和逐步整治的二类骑楼街。
网友“@古粤秀色”去年8月1日晚,发微博爆料:“好好的外立面被全部拆除,现场没有挂出任何批文。”
负责预保护的街道相关部门对此毫不知情。规划部门查实其未申请规划许可。后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叫停施工。(详见去年8月5日新快报《列入保护骑楼:说是原状维修,却拆掉重建》)
今年2月:业主偷偷抢建
3月31日:城管查封,停水停电暂停工商登记
今年3月30日,网友@微光速发现泰康路52号地址上赫然出现新建骑楼,贴图发微博:“#新旧对比照##广州骑楼#泰康路52号”,新建的骑楼引来网友强烈批评其与原貌相差甚远,“难看到死”。
4月1日,人民街相关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根据居委会巡查记录反映,该工地自2015年8月份被责令停工后,在巡查时均大门紧闭,叫门无应答,在门外观察无施工行为。在2016年2月1日巡查时发现该工地正在偷偷闭门施工,城管二队再次发出责令限期停工通知书。
街道办负责人称:“街道办城管执法二队已于2015年9月15日针对当事人未经规划许可拆除重建的行为和违法扩建1.76平方米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并把案件送至区城管分局审核。现该案已经规划定性,报市执法局审批罚款数额。另外,要求当事人拆除扩建部分1.76平方米。”
另一方面,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该楼房业主利用节假日、晚上等时间进行抢建,畜意避开城管、网格员的巡查,偷偷抢建了主体框架部分。城管二队正向上级部门申请查封该工地,待市执法局作出具体处理意见且业主进行整改完毕以后,再对该工地解除封闭。
而人民街城管执法二队负责人4月对新快报记者证实:“1月19日、2月1日,街道城管执法队队员发现业主继续抢建,阻止施工。3月31日,中队到现场检查,发现其有施工行为,暂扣其施工工具;并向分局申请查封施工现场:对泰康路52号停水、停电、暂停工商登记、暂停产权交易。”
负责帮业主办理手续的施工单位负责人谭先生承认:“差不多春节过年前,才动工……急着修好,开门做生意啦。”
住建部督察员去年曾发函要求查处
10月14日志愿者再质疑不处罚不恢复原貌
今年10月14日,新建骑楼依然未恢复原貌。
@古粤秀色再次发微博质疑:“泰康路52号,预保护骑楼,被破坏。图一‘原貌’,图二维修中,图三今貌。请问该如何处罚?为何又不责令恢复原貌?!谁不作为!!证据在这里!!”
10月21日,市规划部门微博答复@古粤秀色:“泰康路52号骑楼未经许可擅自改建行为,经媒体报道发现后,我局会同人民街道办事处、街道城管中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立即发文各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保护建筑防控制度,避免再发生被误拆、偷拆、擅自改建等情况。
后住建部督察员以《关于依法查处泰康路52号涉嫌违法建设及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函》转办城管综合执法机关查处。
我局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区城管局转来《关于征求泰康路52号违法建设规划意见的函》,已于当年11月6日将规划意见回复区城管局。”
现场未解封,营业已半年
城管局称未有处罚结果
10月17日、11月9日,新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泰康路52号在开门做生意,卖模特、衣架、货架,但无挂出工商营业执照。店员说:“做生意有半年了。”
人民街城管执法二队负责人说:“现场其实还未解封。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由工商、水电部门查处。”
“此外,违建部分1.76平方米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但业主至今未拆。但这1.76平方米是北面首层的两根承重梁,如果拆了,房屋就会倒。”
10月25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科负责人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暂时还没有处罚结果,我们整个上午还在研讨这个事情,它也有违法建设,还有里面的一些事实我们还要进一步补充调查、核实。”
新快报报道的违法拆除保护建筑案,4宗未处罚
长达两年未处罚,
越秀区城管局不解释
4宗案超过一两年仍未处罚,新快报自2014年起报道了多宗违法拆除保护建筑案,至今只有3宗已处罚,越秀区城管执法部门未作具体解释。
三宗案件各罚款10万元左右,或要求恢复原状
自2014年2月1日《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实施以来,新快报报道了多宗违法拆除保护建筑案。
11月7日,越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已对下面几宗违法破坏保护建筑的案件处罚。
东沙角路15-23号属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受保护的骑楼,2014年12月10日志愿者发现骑楼在修缮过程中被擅自拆除,被认定为违法。 (详见本报2015年1月20日《以修缮之名擅拆骑楼与老洋房》)。
2015年12月,已对东沙角路15-23号案件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13.2万元。
去年1月底,珠光路77-79号骑楼未经规划许可被擅自拆除。
今年5月26日,对违法行为当事人作出限2017年8月7日前恢复房屋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一批历史建筑大新路象牙街24号没有按照规划部门维修方案施工,2014年7月9日被志愿者发现拆除(详见本报2014年7月30日《广州两历史建筑违规修缮或首开罚例》)。
2016年9月,已对象牙街24号案件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17.1万元。
4宗
违法拆除案件有长达两年未处罚
2014年、2015年的4宗违法拆除保护建筑案——历史建筑东皋大道义兴园11号、传统风貌建筑线索泰康路52号、北京路352、354号、第三批历史建筑越华路47号,11月7日越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处理当中,但没有具体解释为何长达一两年仍未作出处罚。
网友质疑
@古粤秀色: 建筑遗产能这样保护?这是一个很反面的例子!!楼顶山花没有了,窗户的质感没有了!广州骑楼的魅力没有了!这个还是被媒体曝光过的,居然“光天化日”之下,还被修成这样子!广州,丑啊!问责相关监督部门!皆因你们的不作为!!广州的建筑遗产就这样毁在你们手上!![怒]
@凉大风:好好一个骑楼一改造变成城中村握手楼,我呸。
@布果Chacoco:你麻痹!这个与城乡接合部的山寨楼有什么区别?!
@左手持镰右手拥你:这种改造方案谁想出来的,难看到死,这种风格现在乡下都不用吧。
@Guitarist_Hokueng_Tang:历史建筑总被这一班蛀虫给保护没了,把老祖宗的东西给丢了。
@YU-NO:这样的改造多去了,不会有人管的。
@亦栋爹:无法可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要法何用?
@翎毛毛:“不作为的政府部门。”
@刘先生:“这是名城保护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典型。规划做了那么多,城管不执法,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