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建言互联网金融 做小、做分散、做简单
■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3月2日,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李东荣出席了由人民政协报社主办的互联网金融主题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针对近期热议的监管话题,刘明康回应认为,监管只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关键还是靠自律。鼓励并不等同于支持行业“发疯”。李东荣也提醒,在看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成绩同时,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
政协委员:强调行业自律
正在组建中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目前正受到广泛关注。此前有消息称,协会已完成首批会员的报送,将在3月中旬到3月底正式挂牌。
在当日的座谈会上,李东荣表示,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要求每一位参与成员要对风险有所敬畏,要爱护行业声誉,尊重行业规律。
李东荣提道,大多数企业是真心实意想做事,那么从一开始就要认识和遵循金融的基本规律,行业的自律非常重要。
而对于网贷行业不断暴露出的风险事件,刘明康认为,问题大多在于平台“自已想谋钱”,违背了互联网金融本身的发展规则。他表示,正因为互联网金融所提倡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能颠覆现有的金融业务,监管此前一直表态鼓励,但决不支持行业“发疯”。
他强调,“只有做小、做分散、做简单产品才能活下来。否则就离死不远了。”
其他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也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发表了观点。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认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但此前的一些风险事件,反映出的是信息的进一步不对称,是“古老的骗术穿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如何对真假创新进行识别、校正,对于监管来说是一个挑战。
眼下行业进入“冷静期”,刘世锦认为很正常。之后如果可以结合产业发展,实现产业互联网,将会有很大的空间,也才能真正体现推动供给侧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赵宇梓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够发挥很大作用,但创新与监管的平衡需要重视,“有段时间过于强调创新,带来了一定的副作用”。虽说互联网金融正因为宽松的环境才得以快速发展,但风险也随之隐藏。因此监管要有前瞻性、预见性。
他提道,目前监管倾向于将职责下放,但地方金融办无论是编制、人员能力等方面,承接这一任务存在着困难。
平台建言:期待细则落地
2015年12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暂行办法》)发布,提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将一部分的自主权下放到地方。
对于两会之后,监管落地是否会加速,又会如何落实,网贷行业对此亦十分期待。
在当日的座谈会上,91金融创始人许泽玮建议,对尚属新业态的互联网金融实行行业监管,由行业专家组成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形成决议提交政府监督和管理。“让最了解行业的一线专家发挥力量,并不断更新、反馈,检查成效。”他说。
爱钱进CEO杨帆提道,《暂行办法》中的条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定义、细化和探讨。否则会给地方监管带来压力,并由于区域性执行力差异导致行业风险区域性存在,使监管打折扣。
杨帆建议,希望可以采取“由轻到重、由点到面”执行力度逐渐缩紧的方式,实现行业调整的平滑过渡。
3月3日,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也向《华夏时报》记者提供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他表示,首先希望能够赋予各地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权力,推行监管细则的落实;其次,希望政府能够给开发互联网前沿技术的企业一定的奖励;第三,希望通过政府力量,做好投资者教育。
周治翰认为,此前发布的管理办法“外松内紧”,虽然意见稿预留了18个月的窗口期,但实际上网贷平台的发展环境比这份政策要更加严峻。
他建议,如果协会组织可以被授予相关权力,则可以对监管细则落地进行有效监测。否则协会松散的结构,难以有效约束会员。同时,网贷行业同质化发展比较严重,许多企业将大量人力财力投入到营销中去,很少有沉下心来钻研Fin-Tech的前沿技术。区块链、大数据等前瞻性技术开发希望能有政策或者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