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广东优先试点公益诉讼

13.03.2015  12:41
郑鄂
郑红

  省高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讨论“两高”报告

  建议广东优先试点公益诉讼

  昨日,广东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建议最高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同时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 头,组成专门委员会,对司法改革中需要在立法上配套修改完善的问题进行梳理调研,启动相关立法、修法程序,确保改革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有序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郑红建议更加注重抓好专项工作平台,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全局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并更加注重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文/广州日报记者杨洋、林洪浩、贺涵甫、于梦江、蚁畅、刘艺明

  图/广州日报记者乔军伟、苏俊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鄂

  推进“司法大数据”建设

  郑鄂说,去年司法改革备受关注,在深圳、沈阳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二巡回法庭;设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法院,在部分法院实施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推进 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探索人财物统管、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法官职业化等试点,积极推动各地法院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审判权的去行政化和保障 法官依法独立审判。

  不少改革试点已触及宪法内容

  全国各地先后启动了司法改革的试点工作。然而,在一些具体改革举措上,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冲突甚至互相矛盾,试点中也出现了一些迷茫、反复。郑鄂建议最高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关注、总结、指导试点的情况,注重顶层设计的整体性、全局性。

  另一方面,郑鄂认为,到目前为止,司法改革已从内部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等机制类改革,驶进了涉及司法权安排、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等关系体制类问题的深水区,不少改革试点已触及宪法、法律框架的内容。

  他建议,为避免出现于法无据或跟现行的法律发生冲突的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一个专业、多元、中立、公开的委员会,及时梳理需要进行立法修改 完善的有关情况,汇总汇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修法程序,确保改革符合中央精神、法治精神,确保改革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建议配套法官员额制改革

  在法院内部,法官的核心地位不可动摇,但审判辅助队伍同样是完成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其中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直接辅助案件审判活动。郑 鄂介绍,按照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审判团队模式是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按照中央批准的改革方案,法官占39%、审判辅助人员占46%、司法 行政人员占15%。其中的审判辅助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执行员和司法警察五大类,除去执行员和司法警察占去的20%~30%的比例, 留给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队伍的比例只有15%~25%左右,不能满足法官“优而精”、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专而足”的要求。

  尤其是珠三角,本来就“案多人少”。改革后法官员额规定为39%以后,如果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不足,势必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因此,郑鄂建议抓紧制定法官助理单独序列管理办法、规范统一由财政保障的雇员制书记员队伍。

  郑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批准的39%的法官员额,是全省法院总体的39%,不是某个法院的39%。39%法官员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的人口数量而不是户籍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案件类别和复杂程度)、案件数量等因素。

  最后,郑鄂提出建议最高法院加快推进“司法大数据”的建设和使用,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保障。据介绍,目前全国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还局限于内部基础 数据的“录入”、对社会的审判、执行、裁判文书三大公开,虽然一些地方也作了一些三大公开的延伸,在服务、便民方面也做了一些开发应用,但仍未能达到“大 数据”的运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红

  “我为司法改革点个赞

  郑红表示,完全赞成“两高”工作报告。他说,过去一年,全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审判、检察职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

  郑红概括了2014年法院工作的一些鲜明特点,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措施实实在在。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实招多、落地快、含金量大。郑红说: “我要特别为此点个赞,比如在北京、广东、上海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并实现良好开局,四中全会结束不久就在深圳、沈阳设立两个巡回法庭。”三是高度重视司法为 民、司法公开,在提高司法亲和力上下了很大功夫。尤其是先后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即使相隔千里,当事人也可以“穿越”,与最高法院法 官进行跨越空间的“对话”;推进审判流程公开,积极在网上“”裁判文书,畅通了法院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去年完善了执行案件信息查询与公布机 制,包括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也非常好,让群众感受到打击“老赖”的决心。四是突出职业化、专业化方向、队伍建设抓得很具体。制定实施廉政检查员、 司法巡查、审务督查、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

  在谈及对去年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时,郑红表示,惩治腐败工作越来越“给力”,去年查处职务 犯罪55101人,其中查处省部级以上干部28人,厅局级干部589人,县处级以上4040人,特别是突出重点办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署和 开展了职务犯罪、打击行贿犯罪、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等专项工作。

  提升查防职务犯罪法制化水平

  同时,郑红对下一步检 察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更加注重抓好专项工作平台,增强服务大局实效。2014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 犯罪和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分别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145人和644人。今年,将继续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国际追 逃追赃专项工作、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

  二是建议要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全 局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建议下一步继续加大查办反腐、反渎案件办案力度,像巡视工作一样,打出反腐败声威。去年广东检察机关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681人,渎职侵权犯罪762人,同比分别上升14.23%和4.96%,其中厅级以上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243人。今年将继 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水平。

  三是建议更加注重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法制实施体系和法制监督体系建 设。建议最高检优先把广东列为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这几年来,广东在开展公益诉讼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在检察官的资格条件、职务层 次、范围、执业保障、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等方面都对现行法有一定突破,需要进行法律授权,建议两高积极向全国人大争取,由全国人大通过授权决定的形式对试点 工作进行法律授权。